好在這座音樂教室一端呈階梯形,溢進來的水只停留在第一級階梯下。
走上階梯的他們終於告別了踩在水中的古怪感覺。
那種啪嗒啪嗒的聲音就快要把他們逼瘋了。
周太福甩了甩鞋子上的水,凝視四周,嗓音不由自主的壓低,“這裡太大了,要想全搜一遍,恐怕來不及。”
“先試著搜,要是什麼都沒找到再說,”餘雯的本意也是不希望分開。
站在他們的位置向四周望去,黑暗幾乎將這裡全部吞噬,一切都籠罩在朦朦朧朧中。
兩人從最左邊開始。
那裡擺著一堆堆的器材,應該是彩排時用的,來回搬也麻煩,索性也就留在了這裡。
一想到再有不到30個小時,他們就要在午夜來到這裡,參與第三次彩排,兩人手上的動作加快了許多。
簡單的搜尋過後,並沒有發現什麼特別的。
兩人繼續向裡走,好在除了餘雯手中的手機可以照明,周太福還從馮蘭那裡借來了一個微型手電筒。
是馮蘭從鑰匙扣上解下來的。
光亮不強,只能輻射很近的一點距離,但聊勝於無。
周太福小心翼翼的挪動著腳步,地上鋪設著許多電線,五顏六色的,乍一看去就像是盤絲洞裡蜘蛛精所結的網。
他盡力將腳步抬高,避免絆線上上。
10分鐘過去了,兩人僅僅搜尋了很小範圍內的一塊,按照這個速度,他們絕對來不及在天黑前撤走。
“不行,”周太福挺直腰,“我們散開一些,這樣範圍也能大一些。”
餘雯看模樣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只得點頭回道:“那你多加小心,遇到情況就叫我,還有,”她認真說:“這裡障礙物太多,有些能擋住視野,遇到這樣的地方多留心。”
周太福點頭,“好,我們距離保持在10米之內。”
就在周太福準備轉身到另一面搜尋的時候,餘雯忽然對著門的方向喊了一聲:“馮小姐!”
半晌後......
“餘小姐,”門口傳來馮蘭的回應,可從聲音來看,馮蘭明顯是怕極了,“拜託你們......你們快一些,這裡好黑啊。”
聽到馮蘭的回話,餘雯才放心一些,她對周太福比了個手勢,後者就離開了。
到了另一側搜尋。
可理想與現實總是存在著差距,二人在與時間賽跑,慢慢的,竟然古怪的忽視了彼此間的距離,導致二人的距離越來越遠。
詭異而莫名的氛圍逐漸侵蝕著他們,他們越來越急躁,動作也暴躁了許多。
周太福擼起袖子,搬開了一個看起來或許有問題的櫃子,但最終的結果表明,他想多了。
櫃子裡異常乾淨,什麼都沒有。
櫃子下面的縫隙中也是。
“嘎吱——”
一陣突兀響起的摩擦聲引起了氣喘吁吁的周太福的注意,他扭頭看向四周,除了另一側餘雯的手機光亮在不停閃動外,並沒有什麼異常。
“什麼聲音?”他皺了皺眉。
“嘎吱——”
就彷彿在與他捉迷藏一樣,他剛彎下腰,就又聽到了一聲。
這下令他幾乎毛骨悚然起來。
並不是老舊門軸被推動所發出的刺耳摩擦聲,這是繩子所發出的,像是下一秒就會因為難堪重負而繃斷。
作為前傭兵,暗殺也是必須掌握的技能之一。
他曾經親手用繩子勒死了一名背叛者,當時那人在垂死掙扎時,繩子就發出了這種聲音。
他沒有立刻行動,而是對著餘雯的方向,用頗大的聲音問道:“你聽沒聽到什麼聲音?”
那邊的燈光晃了晃,隨後餘雯的聲音傳來,“沒有。”
她的聲音很平靜,周太福不禁長吐了口氣。
“你留點心,”他向四周張望著,同時提醒同伴。
這裡比之前更黑了,原本還能看出輪廓的地方,現在只剩下一個個漆黑的影子。
周太福從口袋裡摸出一包煙,煙是他在清晨買豆漿的時候順手帶的。
他對菸草並不成癮,而是有種說不出的執著。
源於東南亞密林中肆虐的蚊蟲。
那裡的老兵抽自己卷的菸草,裡面加了研碎的一種植物葉子。
抽一口十分提神,一天一夜不合眼也不會累。
他曾經問過老兵,那種植物的名字,但老命抿著焦黃色的爛牙,笑著告訴他,那在他們當地叫桑汲汲。
還有一個名字,叫死人草。
這草很怪,是在填埋大量屍體的爛泥地中長出來的,而且只長在埋藏新鮮屍體的地方。
老兵用佈滿老繭的手抓著他的胳膊說,他曾親眼看見,這草,是從死人胳膊裡鑽出來的。
當時的周太福一個激靈。
先是一株小小的芽,然後一點點從血肉中抽離養分,最後成株足有20公分高。
血紅血紅的。
隔著很遠就能望見。
“那是人的血肉在裡面哩,”老兵收斂起笑容,盤起穿著草鞋的泥腿,盯著遠方。
眼神中藏著周太福看不懂的東西。
“娃子,”老兵看也不看他,常年抽旱菸煙槍的嗓子粗糙的如同砂礫,“聽我一句勸,走吧,趁著還能走,離開這裡,隨便去哪裡都好,永遠也別回來。”
“可......我的佣金才拿了一半,”周太福如是說,彷彿是不忍心打斷老兵的思緒,他半哄騙半安慰說:“我幹完這一票就收手,回家結婚,過安穩日子去。”
老兵也彷彿看出了他的搪塞,嘆了一口氣後,也就不再說話了。
粗糙的自制菸捲嗶哩啪啦的在指間燃著,燒出的火焰豔的似血,抽上一口,整個鼻腔裡都是鮮血的甜腥味道。
老兵一根菸抽完,拍拍屁股,招呼也不打就走了,揹著那杆護木都斷了不知幾回的阿卡47步槍。
他的褲子髒的看不出顏色,一端褲腳挽起,另一端直接淌在腳下,踩在泥水裡,發出“啪嗒啪嗒”的聲音。
就在周太福也準備起身離開時,他用餘光不經意發現,老兵盤坐的位置下有一塊石頭。
不,他仔細看了看,那不是普通的石頭。
那是一塊碑。
碑上還刻有當地字元的碑文。
不知經過了多少歲月的磨礪,碑文風蝕的厲害。
他對當地文字比較生疏,只能眯著眼,一個字一個字地辨認——
“手中......染血者......不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