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誕推演遊戲

又是一個必須要發的單章

看到很多讀者問書友群號,我之前只在起點作家說裡提了一次,現在在單章裡重新說一次顯眼的,qq群號是850785216。

然後這個單章不是單純用來發群號的,我想借著這個單章說一些事情。

現在這本書成績不錯,看的人也蠻多,讀者群體比起以前基數要大了不少,就會出現一些問題。

以下,可以當個樂呵看。

10月5號,有一個書城那邊的讀者加進書友群,私聊我問了些問題,有關於書的,也有關於我個人的。

關於書的我都回答了,關於我個人的,能說的我說了一些,剩下的,我告訴這位讀者,不用對我的隱私這麼好奇,有關書的討論也最好去群裡和大家聊,不用私聊我。

然後我就去群裡看了一眼,這位讀者果然在和群友們聊天。

其實到這裡,除了聊天時對方如同領導查崗一樣的語氣,和對我個人情況的不必要的好奇,還有類似於“有讀者說你是gay你怎麼看”這種無傷大雅的問題外,都沒有什麼特別不好的東西,然後我往上翻了群記錄,發現這位讀者加群第一句話就是“作者還活著嗎?”

然後“該不會已經屍變了吧”“臨死前的執念是寫完第二本書再走”“作者晚上不敢出來默默待在棺材裡”,或許是覺得這樣說話很幽默?

但是書友群裡的書友並不覺得這個很好笑,接下來,這位讀者用領導人講話的語氣評論了幾句書,有好有壞,這一點我接受。

之後他問我這本書什麼時候棄坑,好奇兼職是不是入不敷出,什麼時候太監。

我對這種聊天方式表示無語,很希望我棄坑?在此之前,這位讀者的說話方式已經讓很多群友感到不適了。

中間略去一些不太好寫在這裡的話題,我只寫重點了。

提意見是好事,但是,前提是在已有基礎上進行意見。以下摘錄原話。

“1作者怎樣串起兩個劇情如何銜接,2他們又將要扮演那些角色?互相情感線如何?這是要辨析的兩個主要方面,當然如果他強行來了個石頭砸了失憶,那就當我沒說。作者不會這麼坑吧”

問題提的很好,這裡不針對這位讀者,只想透過這些話讓大家看一下其中的問題——提問是針對書的(很好),過程是讀者腦補的(行吧),坑的結論是對作者的(迷惑)。

這個不是個例,已經有很多讀者把自己猜測的情節當做我已經寫出來的情節,然後得出一句讓人迷惑的結論了。

下面是這位讀者關於虞幸的問題,問題根源是,“虞幸徒手戰鬥力sss,拿武器戰鬥力a,為什麼還非要拿一個武器?”

有群友問他,作者什麼時候寫過虞幸徒手比使用武器更強?

他用的是曲銜青的例子來證明,我也摘取原話,括號裡是我加的。

“虞幸在相差大等級的條件下,徒手擒曲(這裡指虞幸和曲銜青在出發前往浮花市之前的小練手),對吧,曲打倆紅衣應該很簡單吧?”

群友說他觀點不對,他的原話:“不不不,觀點必須以事實為依據,事實我已經說的很清楚了,參照物為曲。”

他的意思是,曲銜青徒手打不過虞幸+曲銜青打兩個紅衣很簡單=虞幸徒手打兩個紅衣很簡單,所以虞幸徒手戰鬥力sss,拿武器戰鬥力a,有急切的想找武器的想法是矛盾的。

我:???好傢伙,乍一看還真能唬住人。

但是都不用太仔細看,就能發現,虞幸格鬥強和他拿武器弱有什麼關係!

首先,虞幸格鬥比曲銜青強沒錯(這是我明確寫出來的)。

第二點,曲銜青打紅衣很簡單,也沒錯,是很簡單,前提是拿劍,或者使用祭品。

第三,在虞幸和曲銜青練手的時候,是純格鬥,曲銜青沒有拿劍,也沒有使用任何一個祭品。

作為分化級大佬,她的祭品儲備和劍才是她戰力來源。

虞幸格鬥能力強,哪裡說明拿武器的時候比徒手弱?這個結論哪裡來的?

跟虞幸打的時候曲銜青又沒有拿劍!

很簡單的邏輯,徒手,虞幸戰力5,曲銜青4,拿武器加祭品,虞幸戰力8,曲銜青戰力14(這些不是確切數值,只是舉個例子),曲銜青徒手打不過虞幸,一點都不意味著虞幸拿武器戰鬥力要比徒手低。

我當時正好開啟了群,我就跟那位讀者說:“這個結論是有漏洞的。”

他:“你看我說話了嗎?”

群友:“??”

我:“???你打那麼多字不是你自己打的是鬼打的嗎?”

他:“你看見我打的字了嗎?”

好吧,他可能確實覺得他很幽默。

總之,我覺得他真的在想這個問題,我就給他解釋了很多遍,為什麼曲銜青徒手打不過虞幸並不代表虞幸拿武器比徒手弱。

他並不聽,我又給他舉了個更容易理解的例子。

“遊戲裡一個射手,有槍的時候很強,他丟了槍跟別人近身打架,輸了,不代表他不是個強大的射手。同樣,打贏了沒有槍的射手的那個人,萬一是法師呢?不代表他拿起法杖比徒手格鬥弱吧。”

我覺得我已經很耐心了,群友也在聽,也在討論,然後這位讀者說:

“你確定遊戲符合邏輯嗎?”

“來源於生活,可以高於,但是不可能脫離你的感性經驗。”

我是真的很難受,這位讀者用自己的邏輯說服了自己,把一個很簡單的問題繞的這麼複雜,然後反過來用這套邏輯要求我。

我寫的不是靈異嗎?鬼符合邏輯嗎?祭品符合邏輯嗎?我能有親身的感情經驗嗎???

……

還是那句話,提意見可以,但是,請不要推翻我的設定,用自己腦海裡另一套設定來要求我該怎麼寫,那乾脆鍵盤給出去,誰想的設定誰去寫文啊。

讀者看文,作者寫文,我覺得起碼二者關係是平等的吧。

寫文是我的工作,我正兒八經工作,不需要像狗一樣誰說一句我就得把設定改了吧,誰罵我一句我就得道歉吧。

群裡一個管理實在看不下去,把人踢了,後續就是俗套的——那人加回群,說群友都是小學生,說我態度極差,然後說他不待了踢了他吧。

我尋思你不待了你回來幹嘛?就為了罵幾句我的其他讀者都是小學生?我是迎賓啊好好說話不行我還要對你卑躬屈膝才算態度好?

管理如他所願,又一次踢了,書友告訴我今天的事截圖留證據,包括一開始對方的所有不當言論,以免對方在評論區搞事情。

我晚上正碼著字呢,開啟後臺評論一看,行吧,果然搞事情,在書城那邊刷好幾條一星差評,還繼續說我的讀者,好想別人全都欺負他一樣。

其實我主站起點,書城的差評對我沒有任何影響,但我就是看不得這種覺得別人都錯了,怪我其他讀者的行為,所以,憋著一口氣寫了這麼長這個單章。

好傢伙,抵我平時一章的字數。

這件事和其他正在看書的讀者關係不大,你們要是看到了這裡,就當吃了個瓜吧。

他的一星評論我沒有刪除,現在正在狂躁發言,截圖已貼,歡迎各位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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