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歸

第三十四章 立人設

“下晌,銀豐大街有一個老嫗和一個後生找盒子裡的寶貝。”

“晚上,有兩個五城兵馬司的人來七口衚衕尋找嬰兒,稱有線索找馬紅。”

這兩條資訊是有人尋找嬰兒的線索,時間地點。

“七口衚衕,千金醫館方老大夫。”

前者是當時丁釗和張氏的住址,後者是丁釗的主治大夫。若老鄰居和方老大夫還在,可以證明張氏那時沒生過孩子。

“八月二十二,離京。”

這是丁釗夫婦帶著她離京的日子。

指頭不靈活,丁香歪歪扭扭寫滿了一張紙。

她又畫了李媽媽的畫像,那個樣子至今還非常清晰地印在丁香腦海裡。可惜,公主娘和小哥哥的模樣已經完全不記得了。

看看這兩張紙,丁香長長撥出一口氣。長這麼大,這些線索她每天都會默好幾遍,生怕哪天忘記或是記錯。終於把線索完全記錄下來,總算放了心。

她又瞥了一眼炕櫃最靠裡的那把鎖,那裡面裝著她出府時穿戴的衣裳和帽子。

證物有了,線索有了,即使將來回到京城,這些東西也不可能直接拿出來,說出來,只能用其他辦法一點一點引出來。具體用什麼辦法,目前她也不知道。

哦,她還有身上的香氣。只要不倒黴悲摧的突然消失,也是一個證據。

丁香最怕那幾個重要證人集體被滅口,這個世界沒有DNA,認親之路將難上加難。

她嘆了一口氣,深沉凝重的表情跟稚嫩的五官極是違和。

現在她跟丁家人有了深厚感情,哪怕粗茶淡飯,也樂在其中,真的不一定非要回去認親。

但她不想放過那幾個惡人。若不是丁釗陰差陽錯把自己撿走,她早就“夭折”了。當然,也不能讓惡人的親孫女頂著自己的身份過好日子,必須把她打回原形。

她還有一種猜測,“易女”應該有更深層次的原因。荀老妖婆只單純換孫女,風險和收穫極不對等。

突然,她又想起那個奇怪的夢。

不知李媽媽現在還活著沒有。

丁香又拿起筆,把夢裡的情景畫出來。群山連綿,一座山峰的懸崖邊躺著一尊臥佛。河水蜿蜒流過過,河裡一葉輕舟,李嬤嬤帶著一個男人兩個孩子……

還做了備註,衣裳是蠟染粗布。

畫得不好,等以後手指靈活了做支鵝毛筆重新寫和畫。

丁香把三張紙吹乾摺好,去了東廂南屋,這間屋將來是她的。

她一直想自己住一間屋,丁釗夫婦不同意。丁香鬧得厲害,他們就把這間屋收拾出來,許願說等到丁香滿了三歲再住過來。

屋裡空蕩蕩的,只有一張小榻和一個櫃子,櫃子外還有一把鎖。開啟鎖,裡面是一個扁匣子,匣子上也有一把鎖。

再開啟匣子,裡面裝的是一根銀項圈,一個小銀鎖,一對銀手鐲,一支金簪,兩朵絹花,一百二十文大錢。

這些是丁香的部分首飾及全部私房錢。

之所以稱部分首飾,因為還有幾根平時系小揪揪的絲帶放在張氏屋裡。而匣子裡的首飾,重要的日子才拿出來戴。

首飾下面壓了一層布。

丁香把布拿起來,把紙放進去。

最後把兩把鎖鎖好,把鑰匙掛在脖子上。

對於閨女小小年紀就鬧著保管自己的東西,還要加上兩把鎖,丁釗夫婦十分好笑,也都由著她。

誰讓閨女聰明呢?

藏好紙,丁香又倒回東屋,握著筆在一張紙上塗鴉,營造她淘氣的現場。

做完這一切,去把插上的門開啟。

出門,豔陽高照,天空湛藍。雖已初春,氣溫依舊不高。

丁香穿著紅底印藍花細布長棉衣,藍布小開襠褲。雖然開襠,被長棉衣擋著,倒不覺得羞人。

羞人也沒法,一兩歲的孩子都是這麼穿,抗議無效。

她邁著小短腿去了後院,張氏還在菜地裡忙碌。

她一看丁香過來,急道,“快回去,這裡風大。”

丁香道,“幫孃親播種子。”

張氏哪裡敢讓她在風中播種。上年底丁香得了場風寒,丁壯氣得幾天沒跟張氏說話,還罵了丁釗兩天,差點沒動手打人。

看到丁香臉上手上都有墨汁,嗔怪道,“又玩爹爹的文房四寶了?那些東西不能碰,很貴的。”

張氏手髒,直接把丁香夾在腋下,跑回東廂。

把丁香放在炕上,張氏把她的臉和手擦乾淨,囑咐道,“乖乖在屋裡待著,娘晌午給你蒸雞蛋羹吃。”

她把炕几上的東西收走,又出了門。

張氏走後,丁香滑下炕,去小哥哥屋裡把桌上的《三字經》拿回去看。

她記得前世《三字經》是宋代王應麟寫的。而這個世界沒有宋朝,這裡的《三字經》是大夏朝一位大儒王琳寫的,內容幾乎一樣,只幾個字有差別。還有《弟子規》也相近,《百家姓》則完全一樣。

她又纏著丁釗和丁立春講了一下歷史。感覺大夏朝有些像前世宋朝,被北元國滅了,成立了大元朝,大黎朝又把大元朝滅了。

這麼算來,大黎朝有些像前世的明朝。

這一世和前一世晉朝之前幾乎一樣,之後歷史完全不一樣,卻又有許多相似的地方。

真是混亂又奇妙的歷史。

書很破,每天丁立春都會教小正太讀和認。

丁香坐上炕認認真真看起來。

她在熟悉繁體字,也在立才女人設。

丁香八個多月就會說話。丁釗和丁立春教丁立仁的時候,她會跟著一起背和看。

丁壯天天吹牛她要當馮素貞,她不可能真的當馮素貞考狀元,當個女才子還是綽綽有餘。

如此,也更加激發了丁立仁的學習熱情。

他不想被妹妹比下去,特別用功。再加上的確聰明,已經會背《三字經》等三本啟蒙書和十幾首詩,還會認近百個字,會寫十幾個簡單的字……

幹完活的張氏過來,見閨女老老實實坐在炕上看書,玩笑道,“還真像那麼回事,書拿倒了吧?”

張氏不識字,書拿沒拿倒看不出來。

丁香無語,人家沒拿倒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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