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印度當老爺

第11章 大聲密謀

阿南德許諾的那家菜好吃到撐死的餐廳,離維多利亞火車站並不遠。

到了店門口,羅恩看著那塊招牌有些麻爪。

“這家店的裝修怎麼看起來怪怪的?”

“你是說門口那個倒過來的‘M’?現在這個很流行,嗯,在國外也是。”

“但這也不是麥當勞啊?”

“哦對,麥當勞,非常棒!”阿南德腦袋開心的亂晃,“這裡只是顛倒了位置,叫哇當勞。”

“可是它好像也不賣快餐,我沒看見盤子。”

“我們不用盤子。”

“不用盤子?”

“香蕉葉啦。”

阿南德當先走了進去,然後擰開門口的自來水洗手。拉傑什也是如此,羅恩當然只能跟著學。

來這家餐廳的似乎都是本地人,而且看穿著應該都有一份不錯的工作。

三人挑了個靠窗的位置坐下,有服務生過來擺上油亮新綠的香蕉葉,還有一杯清水。

別誤會這不是讓你喝的,只見拉傑什和阿南德都端起杯子在葉子上灑了些水,再用右手一抹,就算洗乾淨了。

羅恩雖然被喚醒了些記憶,但如此新鮮的體驗,他也是第一次。

“蘇爾先生,你會講法語,是大學裡教的嗎?”

在等待點餐的當口,拉傑什開始旁敲側擊的打聽羅恩的背景。

“是我父母教的。”

“哦,那他們在孟買做什麼生意?”

“他們原本是老師,但今年死在了一場宗教衝突中。”

拉傑什有些意外,也有些失望,但很快又憤恨的罵了一句“該死的穆民!”

“溼婆神不會饒恕他們的。”阿南德雙掌合十禱告了一句。

這是他第一次聽羅恩談起自己的家庭,後者身上神秘的面紗終於揭開了一角。

“我會把他們的骨灰帶回聖河,但在此之前,我會先在孟買做一些事兒。”

拉傑什豎起耳朵,他知道這頓午餐的主題即將揭曉。

不過還沒進入話題,之前的服務生又來上菜。

油炸薄餅、烤雞肉、奶油吐司、甜果凍、醃芒果、青椒洋蔥、酸奶,還有各種瑪莎拉,它們被服務生一一分到沾溼的葉子上。

跟在他身後還有一個專門負責盛飯的人,滿滿一大勺壓得紮紮實實後再倒在葉子上,分量多的嚇人。

這還沒完,葉子上堆得高高的飯,他會幫你打散一半,然後澆上蔬菜咖哩汁。

羅恩很想告訴服務生讓他自己來,因為他對咖哩實在不感冒。

但他們太過熱情,還不等他開口,熱情騰騰的手抓飯就已經走完了準備流程。

這時候大家也沒什麼心思的交談,阿南德他們先用右手三根手指頭搓捏,再抓起來放進嘴巴里。

“真是美味。”

“烤雞塊很好,脆餅也好,都很好。”

看著兩人大快朵頤,羅恩猶豫了半天才下定決心伸出右手。

黏答答的那種感覺很不好,而且捏來捏去半天,也搓不到一起。

反觀阿南德和拉傑什兩人,他們熟練的很,第二關節以上從來不會沾到。

羅恩試了沒兩分鐘,不僅第三關節都變得一塌糊塗,連手背上都是飯粒。

最後實在沒轍,他讓服務生找來了一柄勺子。

這下舒服了,勺子一挖,他也開始咔咔乾飯。

拉傑什和阿南德對視了一眼,都看到了彼此眼中調侃的笑意。

瞧,這位老爺比那些藩王還嬌生慣養。

在這裡吃飯如果飽了,就把對摺的香蕉葉合上。否則穿插在各桌之間的服務生髮現哪裡的飯或者咖哩變少了,就會不停的過來加飯。

三人吃完米飯,又搞定吐司、果凍這些甜點後,才抱著奶茶慢悠悠的靠在椅背上。

“蘇爾先生,你剛剛說在孟買還有些事?”

“沒錯,我準備開一家公司。”

“開公司?”這個回答大大出乎了拉傑什的預料。

羅恩怎麼看都像是一個剛上大學的學生,這和開公司實在扯不到一起去。

“我考慮的很久,這不是心血來潮。”

“你開公司準備做什麼?”

“旅遊資訊公司。”

“旅遊資訊?”

“簡單的說就是為來孟買的遊客提供他們所需要的服務,當嚮導、叫計程車、找酒店...這些都算。”

拉傑什很想笑,但看到羅恩手腕上的紅線後,又把準備嘲諷的話嚥了回去。

“這不是一個好主意。”

“為什麼?”

“因為孟買的每一個飛機場、火車站,都有成百上千的人在做同樣的生意。他們都是你的競爭對手,包括坐在你身邊的這個夥計。”

無故躺槍的阿南德眨了眨眼,然後繼續裝傻。

“這不一樣,他們都是一個人,最多幾個串通成一夥,但我要開的是一家公司。”

“他們搶了你的生意,你就沒辦法開成公司。”拉傑什很不理解,這是人人都懂的道理。

“公司是一個組織,而個人始終是個人。”羅恩抿了一口奶茶眼睛發亮,“我的目標是讓那些人中最優秀的一部分,成為我的員工。”

拉傑什聳了聳肩,隨他的便吧。

“所以...”

“他們都說你在這一帶很有能量,我想快點成立這家公司。”

“那這可得花點錢,你知道的,印度官員們拿錢後才會幹活。”

拉傑什的聲音很大,羅恩懷疑整個餐廳的人都能聽得到。

這麼大聲密謀真的好嗎?

“咳,我有準備。我現在只是不知道該找誰,孟買的公共部門太多了,有些管轄的範圍還有重複。”

“那你找對人了,沒有人比我更懂孟買!”

到了談生意的時候,拉傑什一改剛剛不看好的態度。那自得的神情,彷彿這門生意缺了他就做不成一樣。

“好吧,我們換個地方接著談。”

羅恩招來服務生結賬,三個人一共消費了70盧比。

合計不到5美元,但在印度已經是妥妥的高消費。

瞧瞧拉傑什滾圓的肚子就知道了,身為巡警的他,也不能經常到這種地方打富裕仗。

幾人來到外面,所謂換個地方,也不過是找了無人的牆角而已。

給警察好處嘛,在大街上就行,反正也沒人在意。

最後雙方討價還價,羅恩以500盧比的價格,買到了自己的第一個人脈關係。

拉傑什答應他,會在兩天後幫他介紹一個孟買工商部門的官員。

至於接下來事情能不能談成,那就和他沒什麼關係了。

“羅恩,沒問題的,你一定能開成公司。”阿南德朝他晃了晃腦袋,信心十足。

“為什麼?”

“因為你是婆羅門,婆羅門和官員穿一條褲子。”

羅恩有些哭笑不得,他不知道這是諷刺,還是安慰。

當然他更堅信這是安慰,只是阿南德的腦回路太清奇了一點。

“對了,為什麼你們就那麼肯定我是婆羅門,僅僅從姓氏上判斷?可是那天的計程車你記得嗎?他甚至都沒問我的名字...”

“羅恩,你無時無刻不在告訴別人你是一個婆羅門。”

“嗯?”

“瞧瞧你的腳上,那是駱駝皮鞣製的靴子吧,普通人可大多是光腳或者涼鞋。還有你手腕上的焚線,它是棉質的紅色。”

羅恩抬起手看了看,這玩意他第一天醒來時就有了。或許是因為早就習慣的原因,他從不在意它。

“紅色的聖線,只有婆羅門才可以戴。戴錯顏色,或者肆意亂戴,後果很嚴重。”

阿南德兩隻粗黑的胳膊上光溜溜的一片,他甚至從沒進入過神廟,因為達利特不被允許。

好吧,當印度人太麻煩了。

這邊羅恩在自己的事業上跨出了第一步,另一邊來自法國的亨利夫妻,也即將迎來自己的第二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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