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才走到她面前,笑了笑道:“還真巧啊!這次不會再說我跟蹤你了吧?”
她並沒有興趣跟我貧嘴,面色平靜的問道:“有酒單嗎?給我看看。”
“稍等。”
我跑到吧檯前找到酒單給她拿了過去,她看了兩眼後說道:“這個叫‘思念是一種病’的酒給我來一杯吧。”
“等著。”
我走到舞臺前,向唐建問了一聲,他對我說道:“你來唱,我去調酒。”
“我覺得你可以招一個服務員。”
“這都沒生意,我連自己都養不活,拿什麼養服務員?”
說著,他又雙手合十的對我說道:“拜託啦,就今天一天,你看現在那麼多顧客,好久沒這麼好的生意了。”
他說得沒錯,而且這些客人多數都是聽著歌聲進來的,要是不唱了,說不定人家就走了。
我一臉無奈的說道:“我真服了,下不為例啊!”
“嗯,暢哥你真夠意思。”他朝我豎起大拇指,說完就去忙活了。
我並不喜歡在公共場合唱歌,可眼下真是被趕鴨子上架了。
抱著吉他我正想著唱什麼時,唐建忽然向我跑了過來,湊近我說:“那個上等美女點了一首《思念是一種病》,你唱的來吧?”
不等我回話,他便給我確認了,然後說:“彈不來沒關係,你把手機拿出來搜一下伴奏,跟著唱就行了。”
我一臉茫然的看著唐建,說道:“不是,她點我就一定要唱嗎?”
唐建伸手比了個二,說道:“二百,她給了我二百塊,咱倆等下一人一百。”
我哭笑不得的說道:“我就值二百?”
“媽的,我還不值二百呢,你啥時候見我唱歌別人給我打賞的?”
“你不是應該的麼,我又不是應該的。”
他又雙手合十的說:“就當幫幫哥們兒,二百塊,夠我十天的煙錢了。”
我朝溪月看了一眼,她依然端坐在位置上,雙手抱在胸前似笑非笑的看著我,那樣子就跟上帝似的。
她還真是上帝,顧客就是上帝嘛。
我笑了笑道:“她今天跟思念槓上了是吧?點了一杯思念是一種病,這還讓我唱這首歌了。”
“你就唱唄,唱一首歌二百塊,划得來。”
“我唱還不行嘛,說好的分我一百啊!”
“必須的。”
架不住金錢的有貨,也架不住唐建的求助,我只好拿出手機找到這首歌的伴唱,然後跟著唱了起來。
等我唱完後,還沒來得及歇口氣,唐建又跑了過來,又伸手對我比了個二。
“她又點了一首,周杰倫的《晴天》,這歌你應該會吧?”
“又來?”
“又是二百,還分你一百,你就唱唄,反正都是唱,唱啥不是唱啊!”
這還給我整無語了,這首歌我還真會,以前大學的時候泡妞專用曲,腦子裡早已經耳熟能詳了。
譜子都不用看,我直接拿起吉他就開始彈唱起來。
一開口,這首歌就把我帶入了大學時代,那個青澀又大膽的年紀。
還記得當初學這首歌的時候就是為了追女孩子,雖然何歡不是被我用這首歌拿下的,可這首歌可以說是功不可沒。
沒有那天下午我坐在學校後花園彈唱這首歌,我也不會認識何歡。
好像那一切都是命中註定的一樣,明明學校後花園平時很多學生,可唯獨那天下午就只有何歡。
這首歌也成了我們之間相識的橋樑,仍然記得那天下午她穿著一條淺藍色的長裙,站在一排柳樹下,是那麼和諧,彷彿整個世界都變得安靜了。
如果說剛才第一首歌我是為了應付,可這首《晴天》我真的用了真感情演唱。
我是一個容易把自己感動到哭的人,特別是唱歌的時候,這也是我不喜歡在很多人面前唱歌的原因。
直到整首歌唱完,整個酒吧大廳忽然安靜了幾秒鐘,接著便響起了熱烈的掌聲。
我才發現酒吧的人似乎多了一些,這還是最近以來生意最好的一天。
我放下吉他後,有人大喊道:“帥哥,再來一首唄。”
我朝說話的人做了個暫停一下的手勢,唐建又跑了過來,遞給我一杯飲料說道:“我特意讓趙藝去茶顏悅色買的,哥們兒今晚真給力。”
趙藝就是昨天晚上跟我們一起喝酒的那個姑娘,她挺會來事的。
我接過來喝了一口,說道:“我這連著唱了好幾首了,不唱了,真不行了。”
“這才哪跟哪呀,就當開嗓唄,那個上等美女又點歌了。”
“又是二百?”
“不,這次三百,點了一首英文歌。”
“我靠,還來英文歌。”
“怕什麼,反正你英文也那麼好,沒問題的。”說著,他又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又向溪月看了一眼,她還是那麼平靜的看著我,我苦笑一聲道:“我看她這是跟我槓上了啊!”
“槓上就槓上唄,錢啊!有錢不賺傻逼吧?”
“行,我唱,今天我就把她唱破產。”我憤憤不平的說,“什麼歌?”
唐建拍著腦門說:“喲,我忘了,我去問問,你喝點水等會兒。”
片刻後,唐建又跑了過來,對我說道:“叫什麼《SeeYouAgai
》”
我愣了一下,問道:“確定?”
“是的,這次聽清楚了,這歌還挺熟的,你會不會?不會我幫你在網上搜一搜,你跟著唱就行了。”
我朝溪月看了一眼,笑了笑道:“這他媽是《速度與激情》的主題曲。”
“哦!我是說那麼熟呢,那你會唱吧?”
“會,不過唱這歌得加錢,你告訴她再加一百。”
“這……能行嗎?”
“你去說唄,就說我說的。”
唐建點了點頭,又向溪月走了過去。
等他和溪月交流後,只見溪月向我看了過來,然後向唐建點了點頭,隨後唐建就向我比了個‘ok’的手勢。
這首歌就不適合吉他了,可我對電子琴不是很懂,只好找到這首歌的伴奏,然後跟著唱了起來。
這首歌是比較經典的,我一般不唱,因為自知自己實力在這兒,唱這種經典歌就是打臉。
可為了四百塊錢,我豁出去了。
我不用看字幕,因為這首歌也已經很熟了,我只是沒想到她會點這首歌,因為這首歌中文翻譯過來是:再次見到你。
我覺得倒是挺適合我跟溪月的,我們總是見面,又總是莫名其妙在某些不合時宜的場合下見面。
緣分就是這麼奇怪,就像當初我和何歡一樣,彷彿這一切都是被註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