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把奪過了向晴手裡的菸灰缸,然後扔掉,同時開啟了房門。
守在門口的人發現我受傷後,立馬進房間將向晴控制住,我走了兩步後,感覺眼前一黑,暈了過去。
——
重生後,我最大的發現是,我的頭比我的肝更能剛。
受了幾次傷以後,竟然還沒什麼事,周晏禮來查房時,嚴厲地訓斥我,“你是不把自己弄成一個傻子不舒服是嗎?”
“周醫生,此言差矣,我好端端地把自己弄成傻子幹嘛?都是事出有因。”我躺在病床上,理直氣壯地答道。
他雙手插在白大褂的口袋裡,臉上戴著口罩,眼睛冷颼颼地看著我,“不會保護好自己的人,十有八九腦子都有點問題。”
行,我腦子有問題,反正我不想和他為了這個問題爭執,不然真的顯得我像個傻子。
今天是住院的第三天,這幾天病房就成了我會客室,來探望我的人絡繹不絕,甚至還有不知名網友?!
這一點我覺得離奇又好笑,還帶點溫馨。
也不知道他們是怎麼弄到我住院的地址,並且混了進來,誇了我幾句以後就溜了,現在我病房裡一堆鮮花,朋友沒送什麼,全是不認識的人送的。
好像我揭穿向晴後,成了什麼大英雄一樣。
我正和周晏禮聊著天,門口出現了一個人影,畏畏縮縮地探出半個腦袋,似乎不敢進來。
是傅傑。
“你幹什麼?”周晏禮看到自己朋友那賊頭賊腦的樣子,眉頭一皺。
“我、我來看看她……”傅傑手裡拎著水果籃和一束花,臉上露出了一個尷尬的笑容,有周晏禮在這裡,他才敢走進來,“舒晚意,你好點了沒有?”
我冷眼看著他,沒有說話。
就算傅傑最後看透了向晴的真面目,幡然醒悟,對我感到愧疚和抱歉,那也來不及了,我對他的印象極差。
“她再過兩天就可以出院了。”還是周晏禮好心緩解了一下這尷尬的氣氛,隨後他起身,“好了,我去工作了,你們聊。”
“別別別,我也先走了,你好好休息啊!”傅傑哪裡好意思和我單獨聊天,他看到周晏禮要走,他立馬就跟著要走。
周晏禮也沒有阻止他,畢竟我們兩個確實無話可說。
等到他們離開後,我在床上躺了一會兒,覺得有點乏味,便想下床出去走動一下,現在已經入秋了,外頭比較涼快,適合散散步。
但是我才剛出病房門,就忽然看到一對略微眼熟的夫妻,氣沖沖地走了過來。
他們大概五十歲出頭,兩人穿著講究,一看就是文化人,但是此時走出來的步伐,比古代征戰沙場多年的將軍,還要帶著殺氣。
最讓我懵逼的是,他們竟然直接朝我走了過來。
因為我已經出了病房門,所以兩人直接繞過我就衝進了我的病房裡,三秒後,那個叔叔錯愕又憤怒地開口了,“那兔崽子人呢?!”
“不知道啊,跑了?”阿姨答道。
我小心翼翼地返回病房裡問道,“叔叔阿姨,請問你們要找的兔崽子,是我嗎?”
應該不是,我不認識他們,只是有點眼熟。
夫妻兩看了我兩眼,搖搖頭,“不是,姑娘,這病房是你的?”
“對,是我的。”我點點頭,“我叫舒晚意。”
聽到我的名字後,兩人似乎是吃了一驚,隨後仔細地打量了我一下,其中那個叔叔說道,“原來是老舒的女兒,我是你顧叔叔,上次我兒子顧時嵩和你相過親,但是沒成功,呵呵。”
說到相親沒成功,顧父似乎沒什麼遺憾,反而是挺樂呵的。
居然是顧時嵩的父母?我之前和顧時嵩相過親,但是沒見到他爸媽,還是在更久之前去醫院時,無意間見過一次,所以有點印象但是不深。
既然和我爸媽是朋友,我肯定要客氣一點,於是趕緊和兩人打了個招呼,然後隨口問了一句,“顧時嵩怎麼了?”
問到這個問題,顧父顧母一副不太好詳說的模樣,對視一眼後,十分囫圇吞棗地回答了一句,“和別人打架,打破了腦袋。”
???
送禮物送佛像,相親都帶佛珠入定的顧時嵩,竟然和別人打架,還打破了腦袋住院了?
這一點很稀奇啊!
還不等我多問,隔壁病房走出來一個人,身材很高,穿著寬鬆的病號服,頭上綁著紗布,眼角和嘴角還有淤青,“爸,媽,我在這裡。”
顧父顧母這才匆匆轉換戰場,朝著顧時嵩走了過去,“你個兔崽子,你是想要氣死我們兩個?你嫌我們兩個活太久了?”
“生死有命,你們的壽命不由我來做決定。”顧時嵩一邊回答,一邊看著我,話題跳得很快,“舒小姐,聽說你把你前夫的現任弄瘋了。”
這話怎麼聽著怪怪的呢?不過他說的好像也沒錯,因為向晴確實瘋了,徹底瘋了,在她瘋了之後,靳寒將她直接送到了精神病院,劉娥為此還試圖聯絡我,找我求情,讓我們想想辦法給向晴治療。
當然我拒絕了。
“嗯。”我應了一句,沒有打算和這個人多說,隨後就對顧父顧母笑了笑,轉身去電梯那邊。
我坐電梯下樓,準備去醫院的花園裡走一走,空氣裡已經有了涼意,吸進喉嚨裡都感覺有點涼颼颼。
忽然,我看到了前面長椅上坐著靳寒,他很入神地看著手掌裡的一個東西,並沒有發現我就在旁邊,他手心是一枚鑽戒,準確地說是我們兩個的結婚戒指,當然他從來沒有戴過,一直都是我單方面戴著,重生後我就摘下來了,沒有再戴過。
看到靳寒,我轉身就想走,可是轉身的動作被他看到了,他叫住了我,“舒晚意。”
我停住腳步,回頭看著他,“有事嗎?”
“傷好些了嗎?”靳寒將手握緊,起身走到了我的面前,他這兩天應該沒有睡好,眼瞼下至那裡明顯有著淡淡的青色,下巴的胡茬也冒出了點點,似乎是來不及修理,但是他長得足夠英俊,這些並沒有讓他顯得邋遢,反而有種頹廢的魅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