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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章 這個副本有點怪(下)

抱柴男子的步頻很快,四五十米的距離沒一會兒便走完了大半。

隨著此人的靠近,徐雲也逐漸看清了他的面容:

這是一位二十七八歲的青年人,蓄著一道絡腮鬍。

金髮,深眼眶,鼻子英挺。

怎麼說呢......

隱約有六成像是《魔戒》裡薩魯曼的扮演者,克里斯托弗·李年輕時的模樣。

徐雲努力回想著JJ湯姆遜的容貌,但絞盡腦汁卻只能回憶起此人五十多歲時的黑白照片。

不過如果自己沒記錯的話。

中年後JJ湯姆遜留的應該是一縷八字鬍才對,和絡腮鬍差別很大......

當然了。

誰也說不準JJ湯姆遜有沒有過改須型的經歷,因此這種判斷只能勉強做個參考。

片刻過後。

這位名叫湯姆遜的年輕人終於走到了二人身邊。

只見他放下柴火,身子一挺直,隱隱擋在了威爾面前。

他先是帶著狐疑的目光打量了一番徐雲,直接了當的問道:

“你沒死?”

沒有用上‘先生’之類的敬稱,可見此人對徐雲有著一定的戒備心理。

徐雲對此倒也不怎麼在意。

從馬車旁的火槍可以判斷,這個年代出行可能多多少少都有些風險,謹慎是應該的。

隨後他主動將包裹裡的那柄劍放到地上,說道:

“這位先生,很感謝你們願意對我這‘死人’有憐憫之心,能讓我在死後有個歸宿。”

“不過上帝保佑,我只是暫時昏了過去,性命倒是無恙。”

湯姆遜瞥了眼地上的劍,問道:

“你為什麼會昏倒在這裡?是遭遇了強盜襲擊嗎?”

徐雲原本想答聲是,但話剛到嘴邊,他便想起了自己的包裹。

於是搖了搖頭,改口道:

“如果是強盜劫殺,我的行李肯定早就丟了,再不濟也不可能儲存的這麼完整,您說是吧?”

“其實呢,我是一位迷了路的旅人,可能是太過勞累的緣故,走著走著就昏過去了......”

湯姆遜靜靜聽完這番話,表情略微緩和了少於,但眼中仍然帶著一股狐疑。

之前在為徐雲下葬的時候,他曾經檢查過對方的身體,因此他可以肯定一點:

當時徐雲已經沒有了呼吸和心跳。

面對一個死人,湯姆遜自然不忍見到對方曝屍荒野。

於是便和威爾一同挖了個坑,打算為徐雲做個簡單的墳頭,至少能留個全屍。

可眼下徐雲突然‘復活’——這點姑且算是自己在檢查的時候有所錯漏,畢竟自己並不是專業的醫學生,這個時代對於人體的認知也相對有限,出現誤判但也不是不能接受。

但這樣一來。

有些情況就比較微妙了。

俗話說的好,天下大勢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自1707年合併後。

蘇格蘭和英格蘭的關係在百多年間已經降到了某個冰點,隨時可能鬧翻。

而湯姆遜此行的任務呢,卻又非常特殊。

事關劍橋大學某項斷繼百年的核心傳承且不說,還會經過蘇格蘭和英格蘭的交界地帶。

若是大張旗鼓的把目的公開,說不定就會有人藉著地區矛盾向他下手,從而橫生枝節。

也正因如此。

劍橋大學才會安排他他輕裝上陣,沒有大張旗鼓的出行。

在這種背景下。

徐雲的這波‘復活’,不由令湯姆遜的心中隱隱的產生了一股警惕。

雖然從徐雲沒有趁著自己不在對威爾下手的情況上來看,此人多半不是劍橋大學的對頭。

但湯姆遜依舊不願意和對方扯上關係。

畢竟這種任務不怕耗時漫長,也不怕路途遙遠,就怕有變數出現——無論這種變數和自己有沒有直接關係。

說難聽點。

鬼知道徐雲會不會是從哪個莊園搶了貨物,跑到半路力竭休克的小偷?

若是主人家追了上來,對方走投無路之下拿威爾做人質,或者被抓後導致自己二人被審查,這可都是件麻煩事兒。

隨後他張了張嘴,正準備說些什麼。

結果話還沒出口。

便見對面的徐雲一呲牙,捂著左臂,斯哈斯哈的抽起了冷氣,看上去跟在唸蛇佬腔似的。

一旁的威爾見狀,連忙問道:

“羅峰先生,你怎麼了?”

徐雲擰著眉頭將風衣脫下,只見自己的左臂最上端,此時赫然有著一片巴掌大的傷口。

傷口雖然談不上深可見骨,但此時卻已然一片血肉模糊,陣痛連連。

看上去彷彿被颳走了一層皮似的。

徐雲:“......”

難怪在坑裡的時候感覺左手有些痛呢,合著是受了傷?

縱觀徐雲前後兩輩子,痛感比這次大的經歷,也就剩他在十多歲和三十多歲時遭遇過的兩次骨折了。

而就在徐雲捂著手臂疼的直抽抽的同時,他的心中也不由冒出了一股費解:

這到底是咋回事?

副本時間線有變也就罷了。

可自己的這幅身體到底是個啥情況?

要知道。

在之前的兩個副本里,自己登場的方式雖然有些古怪,但軀體卻都是憑空出現的。

但這個副本里頭自己不但先躺了屍,而且還受了傷?

換而言之。

在自己正式穿越之前,‘自己’或許......

擁有另一重身份?

真是奇怪啊.....

不過很快。

徐雲便將這個念頭給拋到了腦後——原因無他,因為傷口實在是太痛了。

看著他這副直抽冷氣的模樣,威爾連忙看了眼湯姆遜,急切的道:

“湯姆遜先生......”

湯姆遜眼中閃過一絲遲疑,不過同情心最終還是佔了上風,只聽他道:

“跟我來吧。”

隨後他引著徐雲來到馬車邊上,從車廂裡取出了一個小木盒。

又開啟木盒,拿出了一卷繃帶和一個小瓶子。

接著他示意徐雲靠在車轅上,將小瓶子的瓶蓋擰了下來。

頃刻之間。

一股濃郁的酒精味便湧入徐雲的鼻翼。

作為一隻生物汪,這股味兒徐雲實在是太熟悉了——這是標準的醫用酒精。

不過還沒等他有時間思考,湯姆遜便拉住了他的左手,平靜的看了他一眼:

“有點痛,你忍一下。”

說完。

他便拿起棉籤,沾滿酒精,直接敷到了徐雲的傷口上。

徐雲:“(◎_x)!!!!”

後世醫院在清理傷口的時候,大多都會使用碘伏這種消毒劑,這是一種混合物,雖然顏色比較深但沒多少刺激性。

至於酒精嘛......

感興趣的可以親自試試,那個酸爽喲.....

看著拽著自己手臂的湯姆遜,徐雲很想告訴他,自己的揹包裡其實是有碘伏的......

不過痛歸痛。

這種高濃度酒精的出現,倒是讓徐雲掌握了另一個資訊:

眾所周知。

尼古拉斯·泰奧多爾·索緒爾在1807的時候,才確定了乙醇的化學式。

並且直到1825年後,人類史上才有真正的醫用酒精出現。

因此酒精的出現令徐雲更加肯定,自己所處的時代必然在1825年之後。

可惜自己不是歷史學家,沒法從湯姆遜和威爾的衣著上判定更詳細的年代。

又過了十分鐘。

湯姆遜給徐雲的肩膀纏上了最後一圈繃帶,蓋上酒精瓶蓋,對他說道:

“現在感覺怎麼樣?”

徐雲試著轉了轉肩膀,雖然手臂上依舊還有些許疼痛感,但至少比一開始要好多了:

“沒那麼痛了,真是太感謝您了,湯姆遜先生。”

湯姆遜臉上的表情依舊沒什麼波動,無所謂的擺了擺手道:

“小事情而已,不必太放在心上。”

說完他又抬起眼皮看了眼徐雲,繼續道:

“另外...羅峰先生,如果你的身子沒有大礙,那麼我們也差不多可以分別了。”

“......”

眼見湯姆遜一心不想和自己扯上關係,徐雲連忙擺出了一副有氣無力模樣,苦笑道:

“湯姆遜先生,如今天色將暗,這兒又前不著村後不著店,這也太危險吧。”

“你讓我一個人走在這荒郊野外,我還不如直接躺回那坑裡就地埋了好呢,那樣多少還能留個全屍叻。”

說著他指了指馬車,說道:

“所以能讓我借宿幾天嗎?我會支付生活費的!”

湯姆遜聞言朝四下裡看了幾眼,臉色閃過一絲猶豫。

雖然他不太願意和徐雲再扯上關係,但誠如徐雲所言,眼下的環境確實不太適合一個人獨行。

先前在撿柴火的時候,他曾到不遠處的高坡上眺望過一番。

這裡地處英倫大島北方,位於蘇格蘭和英格蘭的交界處。

地廣人稀不說,周圍還有很多沼澤溼地。

沒錯,沼澤。

地理沒掛科的同學應該都知道。

英國位於亞歐大陸西北端,受大西洋環流氣候的影響,全年溫和溼潤,年平均降雨量約1100毫米。

水資源豐富有利於植物生長,發展農業的潛力大,但也帶來一系列新的問題。

例如積水會擠佔土壤的氧氣空間,導致農作物根部的有氧呼吸不暢。

時間久了會根莖腐爛,乃至農作物死亡。

長年累月之下,英國便出現了很多沼澤溼地。

其中英國東部的濱海泥沼面積達2000平方公里,西南薩默塞特平原窪地面積達到了650平方公里。

北部雖然沼澤總面積不大,但零散的沼澤數量卻極多。

例如在1333年的哈利頓山戰役中,蘇格蘭軍隊便在沼澤地裡損失大半,最後被愛德華國王率領的英軍徹底擊潰。

當時若是沒有那片沼澤。

道格拉斯帶領的蘇格蘭騎兵或許還能與英格蘭一戰,那樣後世的格局恐怕就不好說了。

天時地利這四個字兒,有些時候真不是說著玩的,古今中外在不起眼的地方翻過車的人物實在是太多太多了。

在這種背景下。

如果沒有嚮導或者地圖,一個人外出獨行,確實還不如直接躺那坑裡來的痛快。

想到這裡。

湯姆遜不由看了徐雲一眼,問道:

“羅峰先生,你接下來打算去哪裡?”

徐雲早在湯姆遜為他包紮傷口的時候便想到了這一點,因此當即回道:

“去倫敦。”

“倫敦?”

湯姆遜眉頭微微一皺,居然和自己此行的目的地一樣?

不過很快,他眉頭便鬆了開來。

應該只是巧合而已。

倫敦畢竟是目前整個英倫乃至歐洲最繁華的城市之一,外人對其心嚮往之倒也正常。

就像後世那些北漂滬漂一樣,自殖民貿易開始後,每年都有大量的人員湧入倫敦。

接著他又看了眼徐雲的風衣和膚色,猜測道:

“你去倫敦做生意嗎?”

徐雲裝作憨厚的搖了搖頭:

“遵父母之命去拜會一位長輩,順便看看能不能在倫敦找個工作,甚至紮根在倫敦。”

“您恐怕有所不知,我不是家中嫡子,沒辦法繼承家業,只能外出求生了.....”

湯姆遜見說遲疑片刻,不動聲色的看了眼身邊的威爾,最後下定決心道:

“既然如此,你這幾天就和我們一起上路吧。”

“穿過前方的懷特庫姆山,再過三天左右就能抵達一處名叫丹弗里斯的小鎮,到時候我們在鎮上分別,沒問題吧?”

三天。

這個時間不算不長,但總比立刻被趕走要好很多,因此徐雲立刻答道:

“沒問題,多謝您了,湯姆遜先生。”

與此同時。

徐雲扶著傷口繃帶的右手掌心,頓時微微一緊。

他注意到了湯姆遜口中的一個詞:

丹弗里斯鎮。

丹弗里斯鎮,這是丹弗里斯-加洛韋地區的行政中心。

在後世,它隸屬於蘇格蘭地區的32個一級行政區之一。

它地處地處蘇格蘭與英格蘭的邊界,南面與英格蘭坎布里亞郡接壤,面積很廣。

徐雲之所以對這個小鎮有印象,是因為鎮上有座兒童彼得潘的作者詹姆斯·馬修·巴利的雕像。

當年徐雲在留學的時候,曾經和女朋友搭乘火車來過這裡,在小鎮的廣場上撒過狗糧。

如今時過境遷。

徐雲初戀的女兒已經上初一了,徐雲卻還只是個單身狗,真是個悲傷的故事。

至於另一座懷特庫姆山嘛......

徐雲就不太瞭解了。

但它的發音也具備很典型的蘇格蘭音調,與丹弗里斯鎮互相印證之下,足以確定他們目前的所在地:

英格蘭和蘇格蘭的交接處,英倫大陸的北方腰部區域。

因此湯姆遜和威爾的來向要麼是愛丁堡,要麼就是格拉斯哥。

另外在湯姆遜上繃帶的時候,徐雲曾經藉著身位優勢,用餘光打量過車廂內的情況。

雖然看不到大部分的物件面貌,但他卻注意到了兩袋外露的土豆和麵包。

這種規格的袋子徐雲曾經在1665副本中的威廉家中見過,足夠兩個成年人吃一個星期左右。

算上其他一些沒被發現的物資,不算水源補給,大概夠湊合個十天上下。

如果排除湯姆森是李長壽附體,特意準備了一堆用不上的食物。

那麼基本上可以把利物浦和曼徹斯特這兩個地方從地圖上移除了。

他們的目的地近則伯明翰,遠則......

倫敦!

而這種一次性準備十天口糧的行為顯然有些奇怪,似乎是做好了不與外界交流的打算。

加上對方帶著火槍、鏟子的舉動......

很明顯。

這兩人的身上,一定有什麼特殊的秘密。

傳說中的復仇戲碼?

還是大家族子弟的江湖遊歷?

或者是兩個私奔的基佬?——畢竟這裡是英國嘛。

隨後徐雲晃了晃腦袋,將心緒收回了現實,對湯姆遜問道:

“對了,湯姆遜先生,我還沒問過您的全名呢。”

“畢竟救命恩人的名諱都不知道,實在是太失禮了。”

湯姆遜此時正在招呼著威爾劈柴,聞言頭也不抬的說道:

“名字沒什麼好說的,不過如果你非要知道的話......”

“我叫威廉.湯姆遜。”

..........

------題外話------

我突然發現了一個很嚴肅的問題。

我推的書只要不太監就必然上架起飛,那麼是不是有一種可能,我的運氣被他們吸走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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