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這句話也讓孟懷謙想起了跟池霜相處的種種畫面。
豐富多彩到可以剪輯成好幾部一秒二十四幀的電影,值得反覆觀看、回味。這一年多以來,她攥著他的喜怒哀樂,即便是在母親面前,他也難以自控,因為想到她,前一秒失落,這一秒又開心。
關於池霜的話題,母子倆也都默契地點到為止,沒有再聊。孟懷謙也考慮得很清楚,他最應該讓他的父母接受的是他愛池霜這件事,而非其他。
他有七情六慾,他也有不考慮所有、只想永遠跟她在一起的人。
他只需要他的父母接受他只是一個普通男人這個事實。
另一邊,池霜已經坐車回了京市,本來在她的計劃裡是要在津沽呆一個晚上的,經嶸夫妻也極力地挽留她,但她看了一眼家裡的兩個月嫂阿姨,以及新鮮出爐的新手爸媽手忙腳亂這一情景,她想,她還是別在這裡添亂了。
回到翡翠星城的時候已經是晚上九點。
她洗了澡又匆忙回了幾條訊息之後,一時興起,竟然支起畫板。畫板上一片白,她也不著急,躺在床上閉著眼睛,頓時間,孟懷謙那張臉以及臉上那細微的神情,全都生動地刻在了她的腦海中。
半小時後,她從床上下來,坐在畫板前,拿起畫筆,開始勾勒。
在她動筆的那一瞬間,她什麼都沒想,不知今夕何夕,果然動筆畫自己喜歡的人和景色,就會進入忘我的狀態,等她終於完成最後一筆時,畫紙上的孟懷謙正含笑凝視著她。
這就是他留在她記憶中最深刻的一面,他也許無聊,但他對她總是很耐心,多少次她都感覺他被她氣到了,他也只是沉默地看著她。
池霜也與畫中的他對視,自言自語道:“你可真棒。”
她不是選擇了他,而是選擇了自己。
最後習慣性地要在畫紙的右下角寫下“池”這個字時,不知怎的,竟然不由自主鬼使神差地畫了一朵霜花。
不知不覺,已經是深夜。
池霜往床上一趟,畫筆也隨手一扔,直接倒頭就睡。一覺睡到自然醒,她醒來時,有陽光斜斜地照在她柔軟的被子上,溫暖又軟和,很輕易地就令人聯想到幸福這個詞。
她才起床洗漱好,又收到了孟懷謙的每日打卡訊息:【吃飯了沒。】
這個男人還是有些心機的,至少現在長輩或者朋友隨口問她一句“吃飯沒”,她都會立刻想到他——畢竟在生活中,人跟人之間的問好都是從吃喝睡入手,這是最頻繁的問候,隨處可見。
她回了訊息:【剛起床,劉姨還在做飯,別問我,我現在也不知道要吃什麼菜。】
孟懷謙:【你回了京市?】
她才回了個“嗯”,沒幾秒手機就響了起來,她接通,喂了一聲。
“不是說在津沽呆一個晚上嗎?”
“計劃有變唄。”
“那你下午是去餐廳?”
“不去。”池霜坐在沙發上,手指卷著髮尾,語調上揚,“等下出去轉轉。”
“我來接你?”
“好啊。”正好電視上播放的汽車廣告中,一家人開車去郊外搭帳篷露營,她來了興致,“你來的路上買個帳篷吧?”
現在所有的約會都是千篇一律,吃飯、逛街、看電影,難得看到有別的消遣,自然也要嘗試。
孟懷謙對她的話向來都不會質疑,更不會拒絕,一口應下:“好。”
…
當池霜吃飽喝足穿戴整齊出門時,孟懷謙也正好到了。他猜到她想出去露營,自然不會叫上司機,從電梯到車上,這一路他都在注意著她的神情變化,見她眉宇之間一派輕鬆,他的心情也難得地輕快了幾分。
雖然他也不知道前幾天她在猶豫什麼,但……
這已經不再重要。
今天天氣不錯,外出遊玩的人更多,池霜將車窗都降了下來,任由這微風鑽進來,再過一段時間就要進入乾燥又寒冷的冬季,當然要在揪著秋天的尾巴出來賞秋。
兩人中途還停了車又去購置了食材。
這是池霜的臨時起意,即便是身懷絕技的小孟助理準備也沒那麼充分。從超市出來時,經過一家花店,花店門口擺著各類盛放的玫瑰,其中嬌嫩的粉玫瑰吸引了孟懷謙的注意,他無意識地放慢了步子,池霜扭頭尋他,順著他的視線看過去,“看什麼呢?”
“粉玫瑰還挺好看的。”他說。
這玫瑰讓他想到了他放在口袋裡的粉鑽。
競拍下來走了所有的手續後,這粉鑽終於送到了他的手中。
池霜蹙眉,隨口道:“我不喜歡。”
“不喜歡粉玫瑰,還是不喜歡粉色?”
他這個問題並不突兀,池霜早已經習慣,他先前就總是不動聲色地打聽她的喜好。
“肯定是不喜歡粉色啊。”池霜奇怪地瞥他一眼。
孟懷謙的一顆心直直下沉,揣在懷裡的粉鑽都變得沉重。
一直到上車後,他似乎還在糾結這個問題,再次溫和而平靜地問她,“為什麼不喜歡粉色?”
池霜正在系安全帶,“哪有為什麼,不喜歡就是不喜歡咯。”
其實她就是在遷怒。某一年她參加晚宴需要走紅毯,品牌方贊助了高定禮服,是粉色的,那幾乎是她人生中少有的黑歷史,她願意稱之為紅毯滑鐵盧,雖然也有不少人誇讚,但她看了生圖,只覺得是視覺災難。
恨不得全網刪除刪除刪除!!
孟懷謙:“……”
郊區的露營地今天也很熱鬧,孟懷謙帶著池霜來了清淨的地方便開始搭帳篷了。他的動作並不熟練,看得出來大約也是頭一回,池霜坐在椅子上看看天空、看看已經昏黃的草地,愜意地伸了個懶腰,而不遠處的孟懷謙埋頭扎帳篷,半句怨言也沒有。
他動手能力頗為不俗,可也出了薄汗,將外套脫了下來,正不知道要放在哪裡時,池霜大發慈悲地接了過來,獲得了他一個感激的眼神。
衣服搭在她的腿上,過了一會兒,她終於發現了不對勁。
伸手一摸他的口袋,居然是一個深藍色的盒子。難怪她剛才覺得硌得慌。
孟懷謙剛搭好帳篷朝著她這邊走來,一眼就看到她手裡拿著那個盒子,頓時呼吸一滯,不知道要不要阻攔她。
池霜自覺是個有素質的人,儘管好奇,她也不會在孟懷謙還沒同意的情況下去開啟這個盒子,但這不妨礙她好奇,她抬眸看向他,“這什麼啊?”
孟懷謙悶不吭聲。
池霜一愣:等等,該不會是……
只聽到他無可奈何地說:“我不會挑禮物,挑得不好,你不要嫌棄。”
這種事他的確也沒什麼經驗,他也只給他媽買過首飾,但他媽跟她年齡相差太大,也不是一個輩分,而且,他也想過,他送出去的禮物他媽也不會給真實的反饋,如同他媽曾經說的,他送什麼都喜歡,所以沒有任何參考價值。
池霜:“……”
她還真是頭一次碰到這種情況。
一陣無言。
孟懷謙抬手捏了捏鼻樑,似乎對目前的突發狀況感到困擾。他並不是不想告白,每一天他都想告訴她他心裡在想什麼,只是,他也沒有忘記她曾經說過的話,她說,事不過三。
他沒有第三次機會了。
所以再尋常不過的三個字四個字,他也遲遲沒有說出口。
“挑了很久,想了很久,最後可能都不是你喜歡的禮物。”孟懷謙低聲,“池霜,我很後悔。”
“後悔什麼?”
“後悔聽信了別人的話,犯了第一次錯誤,後悔那時太沖動,犯了第二次錯誤。”他說,“所以現在如履薄冰。”
“我可沒看出來。”
池霜當然知道他為什麼會說這句話,“怎麼,我的話是緊箍咒嗎?”
事不過三這四個字他倒是記得牢。
不過記得牢總好過聽過就忘。
孟懷謙靜靜地看著她,想要辯解一二,人要學會約束自己的行為,這件事他從小就知道並且銘記於心。過去他以為這是一種束縛,在跟池霜相處的這一年多里,他突然發現,這其實是本能。
感情越深,就會越發的畏懼。
於是瞻前顧後、如履薄冰,卻也樂在其中。
“看在今天天氣不錯的份上,”池霜煞有介事地傾身靠近他,每個科班出身的演員都學過無實物表演,她也在行,伸手要取下他頭上並不存在的咒語,“取下來了,不過時效只有五分鐘。”
孟懷謙一臉怔然。
他沉默,不知道說什麼才好。
她也不催促,反正她都習慣了,託他的福,她對五分鐘很敏感,都不需要看錶,也能準確地計時。
就在五分鐘的時效即將結束時,他開了口,低聲道:“池霜,我很喜歡你。”
想說愛,又怕嚇到了她。
說完後,他在她面前俯首,這也是他懂事以後,頭一次低頭。
“幹嘛?”池霜還在品味那幾個字,舌尖彷彿掛著蜜,她看著面前這個腦袋,哭笑不得。
“時間到了。”
池霜一愣——
對,就是這個點。
她無法形容,其實在她的眼中,孟懷謙跟別的男人也沒什麼不同。
他真正打動她的從來都是他把她的話當真。
即便是再莫名其妙再荒謬的話,他都會聽進去,並且配合她。
他是她隨叫隨到的保鏢、司機。
他也是她童年時期最想要的玩伴。
而這些身份全都重合在一起,原來就是伴侶。
她被逗笑,眉眼裡滿是笑意,看著這腦袋,她伸手本來是想拍開的,手卻無力了一下,不由她所控,撫上了他的臉,使勁地捏了捏,“厚臉皮的嘞!”
第72章
在此之前,孟懷謙還能有條不紊地扎帳篷,處理各種繁瑣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