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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零之讀心神探 第91節

魏美華掙扎了半天,終於說出一部分事實:“嗐!這事吧……我知道一點點。清婉不滿意虞初曉帶回來的男朋友,一直在反對,嫌他是農村人,學歷低,還在城裡沒房沒正式工作,將來初曉要是嫁過去肯定吃苦。可是偏偏初曉這孩子不懂事,死活不肯分手,還搬去和譚學儒同居,氣得清婉在我面前不停地吐槽。我就隨口說了一句讓們分手還不容易?找個人勾搭一下譚學儒不就行了?這世上哪有男人不偷腥?等譚學儒找了別的女人,不就和初曉分手了?”

說到這裡,魏美華停頓了一下,嚥了一口口水,舒緩自己複雜的情緒。當時這件事,魏美華的確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她一開始也沒什麼壞心思,純粹就是損友瞎出主意。

“我,我就是出出主意,原以為清婉會花錢找個風塵女勾搭譚學儒,哪知道她自己春心動了,看譚學儒年輕身體好,看她的眼神裡透著股色迷迷的味道,索性親自上陣勾搭。譚學儒很快就陷了進去,主動提出與虞初曉分手。他們兩人一分手,按理說清婉達到目的,應該與他斷絕來往,但不知道為什麼清婉食髓知味,一時半會根本捨不得他,幾次提出分手,但譚學儒不同意,糾纏不休,兩人又和好了。”

趙向晚問:“他們透過什麼方法聯絡?”

魏美華:“電話。清婉在工會上班,辦公室裡有電話。”

趙向晚繼續追問:“平時在哪裡約會?”

魏美華搖頭:“我真不知道。”

問到這裡,事情基本搞清楚,但趙向晚依然有個疑問:“為什麼要隱瞞?”

魏美華臉上有了愧色:“我開始我沒在意,以為她玩得樂不思蜀不想回來。工會工作清閒,她一時之間玩昏了頭不肯回來上班也是有可能的。警察問我的時候,我只說陪她逛街,其餘的話都沒說。魏清婉這個人特別愛面子,肯定不願意讓別人知道她和女兒的前男友勾搭在一起。我後來側面打聽過,那天譚學儒不在星市,那她到底去見了誰?我哪裡知道,所以就閉了嘴,沒有亂說話。”

何明玉聽到這裡,暗自搖頭。魏清婉失蹤案之所以懸而未決到今天,真的和這些重要證人隱瞞有極大關係。

魏美華隱瞞魏清婉與譚學儒有男女關係之事;

梁成洪隱瞞自己在半夜見過魏清婉一事。

正因為如此,譚學儒的嫌疑才會迅速被排除。

朱飛鵬三個人的內心都有些沉重。

魏美華、梁成洪的話給了他們一個非常不好的資訊——魏清婉之所以與譚學儒交往,目的是為了拆散他與虞初曉。

先前三人懷疑有可能魏清婉與譚學儒交往的事情被虞初曉發現,嫉恨之下,虞初曉誘母親去往江城,然後將她殺害。目前來看……這個懷疑被否定了。母親想要見女兒,不可能晚上十一點穿性感裙子、騎腳踏車出門。更不可能在與梁成洪發生過關係之後,依然堅持外出。

現在來看,譚學儒的嫌疑最大。假如9月24日凌晨兩人幽會之後,魏清婉提出與譚學儒分手,譚學儒極有可能因愛生恨,錯手殺了魏清婉,隨即埋屍棗河邊。

殺人動機已經找到,現在的關鍵點是找出譚學儒的在場證據。

三人收好筆記本,帶著梁成洪走出省機械廠的辦公樓。

“等一下——”一道清脆的聲音在身後響起。

停下腳步轉過身,是虞初曉匆匆趕來。

她平時不愛運動,跑得有點急,氣喘吁吁的:“我,我有件事情想問問你們。”

何明玉點頭道:“你問。”

虞初曉猶豫了半天,壓低聲音說話:“我媽,我媽到底怎麼了?是不是有什麼不好的訊息?你們跟我說實話,求求你們,跟我說實話吧。”

眼淚滾滾而下,虞初曉先前在辦公室表現出來的鎮靜與漠然忽然被擊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我媽,從前年9月開始就再沒有訊息。我最後一次見她,是從譚學儒的出租屋回家來,收拾行李準備去江城參加培訓。她當時想和我說話,可是我那個時候恨她干涉我的戀愛,一直在和她冷戰,沒有理睬她。我好悔!”

聽到虞初曉的懺悔,何明玉嘆了一口氣:“早知今日,何必當初?”

虞初曉抬手捂住臉,淚水從指縫流下:“我只求你們和我說句實話,我媽是不是已經死了?她是不是發生了意外?如果她還活著,一定會和我聯絡,一定會回來找我的。我,我已經懷孕,我多想她能陪在我身邊。早知道她會這樣失蹤,我當時一定會聽她的話,早早和譚學儒分手。只要她能看著我結婚、生子,我什麼都聽她的!”

何明玉心軟,見不得受害者家屬傷心流淚,抬手輕輕拍了拍虞初曉的肩膀:“譚學儒酒後說醉話,說殺了魏清婉,目前我們已經將他拘留。案件還在偵查中,你是家屬,希望能支援我們的工作。”

虞初曉面色變得煞白。有人舉報譚學儒殺人?他殺了母親?為什麼?為什麼要殺她!

虞初曉一把抓住何明玉的手,哆嗦著問:“他真的殺人了?我前年9月和他分手之後就沒有再見過他,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如果真的是他殺了母親,那自己就是引狼入室,該死!

趙向晚的聲音很冷清:“明天上午來市局吧,有些話,當面問不是更好?”

虞初曉連連搖頭:“公安局嗎?我不敢去。”

這個虞初曉真是個矛盾綜合體。既憎恨母親管頭管腳,又厭惡母親更有女性魅力,突然之間又後悔沒有聽母親的話,希望她能夠活著。既然她恨自己引狼入室,怎麼連質問那頭惡狼的勇氣都沒有?

人性複雜,趙向晚看了虞初曉的肚子一眼:“你也會成為一位母親。”她小腹平平,還沒有顯懷,可能懷孕月份還小。養兒方知父母恩,不知道虞初曉對魏清婉又有幾分感恩之心?

虞初曉愣住,卻依然沒有說話。

【母親?是了,我也要做媽媽了。不知道當年我媽懷我的時候有沒有孕吐,我現在每天早上起來就噁心想吐,只要聞到魚腥味就會想吐,吐得翻江倒海,太難受了。我去廠裡的醫院去問過,醫生說三個月之後就會好起來,但現在已經快四個月了還是會吐。生個娃娃可真累,我媽把我生下來,辛辛苦苦養大,我爸去世後她又一個人支撐起整個家,一定很辛苦吧?為什麼……為什麼我不記她一分好,只記得她管我管得嚴、只記得她反對我和譚學儒談戀愛?我是不是很沒良心?如果,如果我也生了個沒良心的,怎麼辦?】

何明玉還想說什麼,卻被趙向晚拉了一把:“走吧,我們去金蓮湖派出所查詢案卷。”

第53章讀心

◎有哪個人從來沒有撒過謊?◎

金蓮湖派出所裡,趙向晚遇到了熟人。

周如蘭右手還吊著繃帶,整個人瘦了一圈,但眉宇間英氣勃勃,精氣神十足,讓人眼睛一亮。

見到趙向晚一行人來到派出所,周如蘭的態度十分熱情,親自帶他們來到檔案室查詢魏清婉失蹤案的所有檔案資料。

從辦公室到檔案室有一段路要走,長長的走廊裡,周如蘭親親密密挨著趙向晚說話:“我媽現在身體已經好多了,能吃得稀粥,欣欣現在天天守在醫院,我下班之後就回去替她。醫生說再有兩個星期就能出院,我媽說要請你吃飯……”

朱飛鵬耳朵尖,聽到最後一句話,笑嘻嘻地插了一句:“給你家幫忙的,可不只有趙向晚一個,親子鑑定樣本還是我親自送到遼省刑事技術中心的呢。為了你們的事,我們重案一組還有幾個同志跑到鄂西北山村裡,把柳福妹母子倆帶到星市來。對了,還有我們許隊和彭局,為你家的事操碎了心。要說請吃飯,我覺得你得請我們重案一組所有人才對。”

何明玉白了朱飛鵬一眼:“咱們是警察,做這些事都是職責所在。趙向晚還在讀書,是她及時示警才救了周如蘭的性命。這個功勞你也要搶?真是白當了師兄的。”

武建設一案能夠偵破,重案組的確出力最多。周如蘭微微一笑,點頭道:“好,等我媽出院,單獨請趙向晚吃過飯之後,再請你們重案一組的全體同仁。能夠請到許隊和你們,是我的榮幸。”

朱飛鵬哈哈一笑,衝她豎起大拇指:“爽快,我喜歡!”

【這姑娘實在是太好玩了,以前怎麼沒發現金蓮湖派出所藏了這麼個可愛的女警?】

趙向晚的目光在朱飛鵬臉上一掠而過,這人玩心重,完全是個沒長大的孩子,何明玉師姐喜歡他,估計要吃不少苦頭。

在重案組實習了這麼長時間,趙向晚對溫柔善良的何明玉師姐印象很好。她有讀心術,知道何明玉暗戀朱飛鵬,上次朱飛鵬在偵查司機被殺案時受傷,她比誰都著急,一直守在朱飛鵬身邊。

可是今天看朱飛鵬這架勢,明顯是對周如蘭有了好感,趙向晚一把將周如蘭拉走,臨走前送了朱飛鵬一個眼刀。

朱飛鵬莫名其妙地被趙向晚刀了一眼,看趙向晚拉著周如蘭快步走在前面,只留給他兩個傲然的背影,不由得有些忐忑,看向何明玉:“她,這是怎麼了?我做錯什麼了?”

何明玉抿唇微笑:“哪個要你討飯吃的?招人嫌了唄。”

朱飛鵬叫起屈來:“天地良心啊,我其實就是替咱們重案組表表功。你說為了武建設這個案子,我們前前後後忙了多久?這個案子不光是說複雜、重大,關鍵還提心吊膽。和專管刑偵的副廳長對著幹,要是走漏了風聲恐怕我們都得下課。咱們不能總當無名英雄吧?必要的時候也得為自己爭取一點利益。

她周如蘭要是捨不得,不肯請客,那我請嘛。上次季總送我的八折金卡我還沒機會用呢,這回正好,我請大家吃頓好的。上次我受了傷,這不讓吃、那不讓吃,我媽看我臉上有傷,還怕我留下疤破了相,將來找不到媳婦。嘁!男子漢大丈夫,怕這?”

何明玉一雙妙目停留在朱飛鵬臉上,不知道為什麼臉頰有些發熱。她低下頭,輕聲道:“不用怕。”

朱飛鵬沒聽清楚她的話,湊近了問:“你說什麼?”

何明玉心臟急跳,抬手在他胳膊上重重拍了一記:“你離我遠點!”說完,快步追上趙向晚。

留下朱飛鵬一個人摸頭不知腦:“喂,你們等等我——”

趙向晚三人拿到魏清婉失蹤案的檔案,邊看邊討論。

當時根據周邊鄰居的證詞,魏清婉的失蹤時間為1990年9月23日下午5點半至9月25日上午8點,譚學儒證明自己清白的是一張9月21日下午2點出發、從星市到珠市的火車票,一張9月27日上午9點出發、從珠市回星市的火車票,還有一張紅霞招待所開出的住宿發票,上面把入住時間、退房時間寫得清清楚楚。

朱飛鵬皺眉:“21號離開星市,並不代表譚學儒23號不能坐火車回來。”

何明玉點頭補充:“對!星市與珠市相距一百多公里,我們開車去找喬小紅那個晚上,走省道車程三小時左右,如果是坐火車的話,要看他們住的地方離火車站遠不遠,方不方便。”

周如蘭拿起住宿發票影印件,看一眼上面的招待所名字,低語道:“紅霞招待所……這裡有招待所前臺電話,我問問。”

電話打完,周如蘭的表情變得凝重:“這個招待所就在火車站旁邊,走路七、八分鐘。”

朱飛鵬一拍桌子:“譚學儒有作案嫌疑!他從旅客走到火車站,買好車票往星市來,第二天一早再回去,神不知鬼不覺。我等下去查查當時的列車時刻表,我記得珠市到星市,過路的綠皮火車很有幾趟。”

何明玉拿起一張證詞,提醒他:“譚學儒有同屋室友的證明,當天晚上他倆睡一個屋。”案卷裡,還放著一張證詞,是和譚學儒一起出差的銷售科副科長賴寬寫的,兩個人住招待所標間,朝夕相處。賴寬證明23號晚上他們兩人睡一個屋,譚學儒並沒有離開珠市。

朱飛鵬搖搖頭:“只要是人證,就可能有漏洞可抓。你忘記潘國慶利用他師傅來證明他酒醉睡著?賴寬有可能被譚學儒利用,也有可能被他利誘做假證,總之……”他看著趙向晚。

趙向晚聽懂了他的意思,點點頭:“好,我們再問問賴寬。”是不是說謊,讀心便知。

朱飛鵬搓搓手,主動請纓:“向晚,你先別告訴我結論,讓我觀察他的表情,看看能不能判斷出來他是不是說謊。”

能夠讓微表情行為學從理論進入實戰,趙向晚樂見其成:“好。”

朱飛鵬略顯興奮:“如果賴寬說謊,那就說明譚學儒心中有鬼,24號凌晨與魏清婉見面的人絕對是他!魏清婉從見他之後便杳無蹤跡,有很大可能是被譚學儒所殺。錢勇舉報的譚學儒酒醉後說自己殺人,那就是真的!”

周如蘭不是刑警,並沒有經手魏清婉失蹤案,但聽到他們說起舊案,也來了興趣,幫著把案卷裡的照片、證詞以及朱飛鵬他們的筆錄內容整理了一番,指著其中一條說:“梁成洪說魏清婉是騎著腳踏車外出的,人失蹤了,車呢?”

何明玉眼睛一亮:“對!這也是一條重要線索。”八、九十年代,腳踏車是家庭重要的代步工具,購買後要到車管所落戶,打上鋼印,領取腳踏車本,作為丟失後尋找的憑據。

周如蘭拿著黑色鏤空花連衣裙、黑色涼鞋的照片端詳片刻,嘆了一口氣:“穿著這樣清涼性感的衣服,半夜騎腳踏車在街頭行走,如果有夜行人看到,應該會印象深刻。只可惜當時梁成洪隱瞞,不然順著這條線索追查下來,應該能找出他們約會的地點。”

的確如此。

如果梁成洪沒有隱瞞,魏清婉騎腳踏車深夜外出這條線索絕對會為案件偵破提供有力幫助。只可惜事情過去近兩年,腳踏車幾經轉手、目擊者記憶漸漸模糊,這條重要線索估計早就斷了。

唉,可惜!朱飛鵬嘆了一口氣,搖了搖頭。

從金蓮湖派出所出來,三人往譚學儒工作的皮鞋廠而去。

賴寬現在已經是皮鞋廠銷售科科長,見到公安幹警態度很殷勤,又是端茶倒水,又是開電扇吹風,生怕怠慢了他們,搞得朱飛鵬直皺眉:“好了好了,你別忙乎,我們有些問題想要問問你。”

賴寬搞銷售走南闖北,有著生意人的圓滑,滿面堆笑:“您說,您請說。”

朱飛鵬板著臉:“今天我們帶走了譚學儒,你知道嗎?”

賴寬點頭哈腰:“廠裡這麼大的事,我當然知道。”

朱飛鵬開始觀察賴寬的反應:“知道是因為什麼事嗎?”

賴寬依然在笑,不過他的笑容並沒有達到眼底,用趙向晚曾經說過的話,嘴角雖然上咧,但是眼睛周邊的肌肉並沒有參與運動,這讓他笑起來嘴型略方,俗稱“假笑”。

“警察同志,我也只是聽說的啊,說是錢勇舉報譚學儒殺人。小譚這個人吧,雖然不是正式工,但在銷售科一直表現得還不錯,跟著我出差從不叫苦叫累。要說他的缺點呢,就是女朋友多了點,但那也是因為他人長得秀氣,招人喜歡。殺人?我個人覺得可能性不大吧。”

賴寬說話措辭很謹慎,看得出來誰也不想得罪。

朱飛鵬等他說完,這才問道:“1990年9月23號晚上,你在做什麼?”

賴寬的瞳孔陡然一縮,頸脖變得僵硬,眼珠子一轉,視線停留在右上方。朱飛鵬在腦海中搜尋趙向晚提到的微表情行為學理論——人在腦海中構建畫面和聲音的時候,眼球會朝向右上方。

這狗東西打算說謊!

朱飛鵬疾言厲色:“說實話!”

賴寬嚇得一個激靈:“警察同志,我說的都是實話。現在是92年7月,時間過去差不多兩年了,你讓我想一想嘛。”

朱飛鵬冷笑:“那一天對你很重要,我一說你就應該能夠想起來。你在派出所親口說過,還簽字按下了手印,你不會忘記的。”

賴寬一拍腦袋:“唉呀,你看我這個記性,是那一天啊,我記得我記得。我是21號和譚學儒一起出差到珠市的,27號才回來。23號晚上就在招待所睡覺,什麼也沒幹。”

【媽呀,警察是不是發現了什麼?為什麼又重新調查起這個案子。老子好不容易出差,肯定要去耍一耍的嘛,珠市那裡的小姐挺多,我家母老虎又不在身邊,多好的機會。譚學儒這小子也上道,早早就和我商量好,各耍各的,明面上是開了一間標準間,但其實老子那幾個晚上都是另開房間另出錢,到時候發票開在一起報銷,神不知鬼不覺。】

趙向晚聽到這裡,眸光一閃,看向朱飛鵬。

“你在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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