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曹立和李森回到辦公室的時候,看到張睿和老李正在研究甘昌縣的地圖,嘴裡不停地說著什麼。
“老李,什麼情況這麼著急?”曹立抓起水杯就喝。
“重大線索!”
原來,老李和張睿在走訪調查中得知,案發現場的麥田和機井房並不屬於某戶村民所有,而是屬於距離此地兩公里外的甘南勞改農場!
在這裡,不得不說一下,在當時,刑期在十年以下的囚犯會被送進勞改農場,通常採取在外勞動的方式服刑改造。
老李和張睿利用刑警的身份,從勞改農場工作人員那瞭解到,這裡一共關押著三百五十六名囚犯,而就在案發當天,就有一批囚犯在外勞作。
兩人敏銳地意識到,目擊證人看到的那個瘦高個男人,很可能就是勞改農場中的囚犯!
“對啊,”曹立一拍大腿,“從兇手的作案手段來看,更應該是具有前科劣跡的特殊人群,我怎麼把這個地方給忘了!”
可是,就在他們提出要見一見當天在外勞作的囚犯時,工作人員卻為難地表示,需要特殊的手續才能進行訊問。
由於沒有調查的手續,他們二人只好先回來。
“什麼特殊手續?”
“好像是傳喚證一類的東西,那個工作人員說的也不是很清楚,反正就是不讓提審。”
“那不扯淡嘛!”曹立突然就來了火氣,“都是一些勞改犯,直接在裡面審問就行了,還傳喚什麼?等著。”
說著,曹立徑直跑到二樓,也不敲門,直接就闖進了副局長張有為的辦公室。
“哎呦,我說老曹,你還有沒有規矩,不會敲個門啊。”
“都什麼時候了,”曹立一屁股坐在沙發上,“張局,我們有重大發現。”
張有為太瞭解曹立了,如果真的發現重要線索,他一定去調查了,肯定不會就這麼闖進自己的辦公室來。
“說罷,遇到什麼困難了?”
“呵呵,知我者,張局也。”曹立慢悠悠地說。
“有屁快放。”
“你知道甘南勞改農場嗎?”
“知道啊,”張有為有點疑惑,“問這個幹什麼,咋啦,你親戚進去了?”
“你家親戚才進去了呢,”曹立換了個姿勢,“你知道案發現場的那片麥田是誰家的嗎?”
張有為越發覺得奇怪,緩緩說道:“不會恰好是勞改農場的吧?”
“沒錯。”
於是,曹立將老李和張睿瞭解到的資訊說了一遍。
“張局,這麼緊急的情況,根本沒有時間弄什麼特殊手續,所以,”曹立指了指桌子上的電話,“打個電話溝通下唄。”
“我就知道你小子過來準沒好事,不過,這個事還真好辦。”張有為從抽屜裡拿出一個通訊錄,撥通了電話。
結束通話電話後,他對曹立說:“我跟農場的負責人透過電話了,他們會配合咱們的一切工作,你現在就帶人過去吧。記住,對工作人員客氣點。”
曹立坐著沒動,不相信他這麼輕鬆就搞定了。
“怎麼,還不走,在這等著過年呢!”
“這麼快就搞定了?”
“呵呵,不瞞你說,勞改農場的負責人是我一同學,都是一個系統的,好說話。”
當曹立等人驅車再次來到勞改農場的時候,工作人員明顯客氣了很多,看來已經接到領導通知。
據這名接待員介紹,農場現有三百五十六名囚犯,共分為六個勞改生產隊。外出勞動期間,除了管理人員外,犯人們之間以相互監督的方式從事勞作。
經過了解,在案發時間段內,只有畜牧隊的囚犯勞作的地方離案發現場最近。
曹立心想,當天會不會有囚犯在勞動的過程中溜號,從而犯下了這樁兇案呢?
於是,他問道:“能不能提供一下當天外出勞動的人犯名單?”
“當然可以,稍等。”
很快,畜牧隊所有囚犯的名單便放在了曹立面前,一共三十六人,其中有十五名在當天外出勞動過。
經過對這十五名囚犯的一一詢問,和他們之間相互印證的筆錄,很快就排查到,在案發時間段內,只有其中一人無法說清自己當時的行跡。他聲稱自己一個人在睡覺,卻沒有人能夠證實。
這名犯人名叫葉雨進,二十四歲,因破壞公共電力設施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之後就被關押在甘昌縣甘南勞改農場改造。
在接受調查時,他說自己下午喂完牛之後,已經是六點半,恰好到了晚飯時間。但是,由於自己有點不舒服,就沒去吃飯而直接睡覺了。
而唯一看到葉雨進睡覺的是一個叫孫德強的囚犯,那時候剛好出去打飯,並且返回的時間大概是七點半左右。
那麼,在這大約一個小時的時間內,葉雨進很可能趁機溜出去,並實施了犯罪。除此之外,曹立之所以懷疑葉雨進,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原因。
根據案發現場所提取到的成年男性足跡,技術科刻畫出的兇手特徵,身高就在一米七左右,年齡應該在三十歲以內,而葉雨進的所有特徵都在這個範圍內。
然而,面對審問,葉雨進卻始終堅持自己在案發的那段時間一直在睡覺,並沒有外出。
曹立當然不會輕易放棄,覺得葉雨進的行為就是“欲蓋彌彰”,於是讓張睿搜查了他的囚室。
接下來的發現,讓曹立等人更加堅定了對他的懷疑。
在搜查葉雨進的囚室時,發現了一件藍色囚服,上面竟然存在疑似噴濺狀的痕跡。
其中,位於袖口處的點狀痕跡更為顯眼,而且這些痕跡看起來就像是被清洗過的血跡,並且在最近幾日才被沾染上的!
曹立越發肯定了自己的猜想,這個勞改犯八成就是兇手!
於是,他對接待員說:“同志,鑑於目前的狀況,我們需要將這名囚犯帶走審訊,連同他的隨身衣物,也要做進一步的檢驗。”
接待員露出了難為的表情,說道:“這個事情我作不了主,需要請示我們領導。”
......
最終,經過雙方領導一個小時的“積極”溝通,葉雨進被押進開往甘昌縣公安局的警車上。
在路上,葉雨進一直叫屈,說他們抓錯了人,雖然他是勞改犯,但是也享有人權,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他一定不會罷休的。
不過,對於這種情形,曹立等人見得多了,每一個罪犯在最初的階段都聲稱自己是冤枉的,可最後在鐵證面前,不還是乖乖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