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愛的人原唱

序寫 才子才情

我是厚著臉皮,承認自己是才子的,我之所以有此認知,是發現自己總與才子這個字眼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這就好比一個美麗的少婦穿著長腿絲襪站在我面前的時候,我情不自禁地對她說:“不知為什麼,您總是與性感這個詞眼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絡。”

關於才子的蛛絲馬跡,我要坦白地講,有幾個跡象足以表明我是才子,首先我臉皮比較厚,第二,你可以一年四季翻我全身上下的口袋裡的錢,總計二元五角。如此巨大數額距離二百五十元還要差一百倍。這足以說明我人不傻,就是有點二愣。三,我經常沉思低著頭走路,有時候還會像螃蟹一樣橫著走路。我喜歡牽強附會地認為這是才華橫溢地表現。

有人說才貌雙全,我也具備此項因素,見了我的人在我面前都說我長得不難看,見了我的人在我面前都不說我長得難看。

至於在才子後面點綴才情這個詞,那是相當合理的,才與情自古就有關聯,因為我多情才有才,因為我有才才多情,此種才情在我的個人行為中有一個很恰當的行為描寫。

例子一,我喜歡美女A但看上美女B的時候,又暗戀上了美女C,於是徘徊在ABC的過程中,又想與美女D有一腿,所以在此種混亂狀態下,我總是“未戀先失”。這四個字拉長地去講,就是我還來不及去愛其中一個,就先失掉了一個我愛的人,也可以拉長解釋為,我追求人家,就被人家拒絕,還未來得及和人家戀愛,先自己失戀了,此種失戀狀態還可以比喻成我想跟人家有一腿,於是人家就直接伸腿把我踢了。但無論被踢還是未戀先失,我總會在感慨萬千下,用文字去直接或婉轉曲折,或呈拋物線似的去描繪成一個世界。

才子才情這四個字為何附加在我身上,我已經揭示得很清楚了,你現在可以知道對於一個善於玩弄文字的才子來講,才子是一個善於編故事來狡辯是與非的人。

再過一百年,我想我早已經死了,不知道那時候的人還會不會讀小說,還有沒有人玩弄文字。

假設在一片塵埃中存放著一本塵埃落定的書籍,它是紙介質的(或者存在於宏大的網路空間),有一雙可愛的小手把那本快要發黴的書從塵埃裡拿出來,把書放在桌子上開啟,孩子一字一字地讀著那上面寫的故事,開始感覺還可以,後來就開始喜歡了,這時候,孩子就會想,一百年前這個老頭還活著的時候,會是個什麼樣的人呢?

看過這本書,你就會知道。本作者認為讀書是一種觸及思維的感受。

最後宣告,從這本小說開始,我的小說每章都會保持2000字,每250章完結一本小說。我不喜歡太冗長的文章,所以反其道而行之,每本小說計劃寫3-4年的光景,向提高網文質量的方向發展。

我計劃此生寫十二本武俠情節的奇幻小說,還有一本奇幻文集。但願我活得足夠長。許多年後,我在或不在這人間,我希望得到的評價是,王樂誠,一位奇幻小說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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