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up主開始大佬生涯txt

1、真好

時令剛過小暑,天就已經熱得不成樣子。

孟時頭杵在公交車的車窗上,目光散漫的看著高樓在蒸騰的熱氣中扭曲,心裡想著是不是應該回老家一趟。

這個世界的自己連親媽都可以兩年不聯絡,屬實是個閘總啊。

不過老媽的脾氣也是硬,這幾天孟時給她打電話不接,發訊息不回,真是讓人頭疼。

另一個世界,孟時是母親眼裡的驕傲,上學時成績出眾,畢業後工作體面,按部就班的依照“媽媽的期望”生活著。

而這個世界的孟時正好相反,不僅叛逆而且成績稀爛,混完高中就在老媽“你出去以後就不要回來了”的罵聲中,為了所謂的夢想開始獨自在這座城市漂泊著。

孟時“上輩子”也曾幻想過這樣的情況,但父母離異,母親也沒有再婚,從小就家裡唯一男人的他做不出這種事情。

“西天口衚衕到了,要下車的到後門下車。”

售票大姐的吆喝聲,把孟時從散亂的思緒中拉了出來。

從有空調的公交車上下來,三百六十度無死角的熱風瞬間把人包圍,這感覺有點酸爽。

抬手在眼前揮了揮,試圖把公交車碾起來的灰塵驅散,然而除了把空調殘留的最後一絲涼意弄沒之外,並沒有半點卵用。

西天口衚衕……

記憶裡可不是這名,不過好在位置和公交路線沒有變,不然還真沒法找。

而且這倒黴名字,配合昨晚剛理的頭,透著一股子要去極樂世界往生的味道。

孟時摸了摸自己的小圓寸,把揹包裡的“疆界”運動相機拿出來,開機拍著衚衕口,說道:

“總感覺這西天口衚衕裡會竄出來一個光頭,拉住我的手說出‘你與我西方有緣’這句堪比‘道友請留步’的名言。”

“原孟時”的工作是在一家民謠清吧唱歌,工作的時間從晚上八點開始到凌晨,日子過的很清閒,於是想著白天找點事情做。

計劃了一大堆之後,花了大幾千塊錢,買了一臺“疆界”運動相機及一整套的配件,準備拍一些記錄生活的短影片,當一個vloger。

然後,除了剛買的那幾天拍了一下夜晚酒吧街的紅男綠女,外加去了一趟故宮,就再也沒在室外用過。

不用的主要原因在於,一個人舉著相機在大街上拍,還要時不時地自言自語,面對別人投來的目光感覺很羞恥,拉不下這張臉。

看別人的影片感覺挺簡單,但當自己舉著個相機拍東西才發現,看和做完全是兩碼事。

而且拍一個有質量有內容的短影片,並沒有想象中的那麼簡單,一個不到十分鐘的短影片,從開始構思題材到拍攝素材加上最終的剪輯,不順利的話一週的時間都搞不定。

所以之前孟時的vloger事業,因為臉皮不夠厚還有懶狗屬性,還沒有開始就直接宣告結束了。

當時註冊的嗶站賬號,之後上傳的也都是翻唱歌曲的影片。

而如今的孟時臉皮厚,其他人投來的目光對他沒有絲毫的影響。

就像現在,誰看他,他就對著誰點頭微笑,反正四目相對先別過頭的不會是他。

至於對方會不會覺這人是不是有病,那就不關他的事了。

簡單的概括一下,這叫不要臉……呸,叫不自閉。

成功的把幾個一直瞟過來的目光抓住,並且把對方笑自閉後,大步向衚衕裡走去。

眯起眼睛看著被太陽曬的泛光的地面,孟時對今天出門選擇的衣服感到很滿意。

他現在穿著鬆垮垮的白色跨欄背心、土灰色的寬大五分褲,揹著一個小的雙肩包,腳下蹬的是一雙夾腳拖鞋。

舉著相機對著自己上下拍了一下,笑道:“我現在這個造型是不是很有夏天的感覺,背心和大褲衩是昨晚剪完頭髮之後,在夜市的攤上買的,擺攤的大姐沉迷於我的美色,兩套才要了二十五塊錢。”

“這個價錢,大姐可能有點小賺,但我絕對不虧。”

孟時邊走邊拍,移動鏡頭拍著腳下鱷魚牌黑白花紋的夾腳拖鞋,說道:“我這雙拖鞋南方的朋友可能會有印象,舒服又耐艹,強烈推薦。”

拖鞋是從家裡帶來的,剛上高中時候買的,現在高中畢業已經兩年還沒壞。

不過腳趾和後跟位置已經被磨出了凹陷下去的腳丫子形狀,拖鞋底部也整體薄了一層,看著有些寒磣,但穿著真的很安腳。

說著,孟時到了衚衕口的樹蔭下。

下午兩點多,天正熱的時候。

就走這麼短短的一小段距離,背心胸前和背後已經被汗弄得貼在身體上,提溜著領口,前後擺動煽了一下風,這才舒服了一點。

“四九城的衚衕,名字一般都是和它的功用是一致的,就像炮局衚衕在大明那時候是造大炮的,缸瓦市賣缸瓦的、花市賣花的,皮條衚衕……”

孟時舉著相機有的沒有的一頓嘮,感覺挺好玩。

他都想好了,剪輯的時候這裡加上電視沒有訊號的圖案,再“嗶”一聲,代表皮條衚衕只是他皮一下,並不是真實存在。

可惜的是這個世界沒有人知道皮條衚衕是謙大爺他們家。

玩梗沒人知道,真是寂寞啊。

要不找個人一起說相聲去?

嗶……

沿著衚衕口往裡,拐個約摸七八分鐘就到了目的地,一間沒有名字的小館子。

“四九城這種小館子大多都沒有名字,本就是做鄰里街坊的生意,沒那麼多講究,約飯的時候說一句哪條衚衕哪一家,也就知道是哪裡了,當然我也不打算和你們分享這裡的位置,這是我獨享的moment。”

孟時運用自如的放洋屁。

掀開熟悉的門簾,冷風襲來。

空調可真是個好東西啊。

“一碗炸醬麵!一個醬骨頭!”

這個點小館子裡沒有客人。

孟時嚎一嗓子,把撐著腦袋打瞌睡的老闆嚇了一激靈。

老闆還是孟時記憶裡的模樣——面相“核善”的七十多歲小老頭。

看到老頭這張臭臉,孟時整個人都輕鬆了。

對比其他穿越平行世界有著雄心壯志的前輩們,孟時這幾天心裡最惦記的除了關係僵硬的老媽,就是隻有小老頭這裡的醬骨頭和炸醬麵了,想來也是沒出息。

但是重生之後沒有變成孤兒就已經足夠讓人開心了,還要啥腳踏車啊。

而且老頭炸醬的手藝也真沒的說,四九城裡有名的什麼某某居,某某齋,和他比不了。

可惜的是這麼好的手藝沒個傳承,等老頭幹不動了,這家店也就沒了。

“關於這老頭的事情記得挺牢,老婆叫啥名字倒給忘了。”

孟時自嘲的搖了搖頭。

他現在腦子裡關於另一個世界的記憶就好像那種夢——沒睜眼的時候明明感覺非常的清晰完整,但一睜眼除了朦朦朧朧的知道自己做了個夢,其他具體內容全都模糊了。

不過只要不停提醒自己確實做過這樣一個夢,一些細枝末節還是會時不時的冒出來一點,這種感覺還挺好玩。

而且說不定不是把老婆的名字和長相忘了,而是壓根就沒娶過老婆,就一個人孤獨終老了呢。

這麼一想心裡就舒服多……

嗶……

開啟小冰櫃的門拿了瓶龍象啤酒,又熟門熟路的從冰櫃頂的報紙下面把電視遙控找了出來。

“雞……”

開幕雷擊。

默默的又把電視關了。

孟時腐朽的審美沒有隨著重生而“進步”,有點欣賞不來這種流行。

拿著啤酒在冰櫃旁的位置坐了下來,桌子上沒有開瓶器,也就懶得起身去找,把瓶蓋的鋸齒卡在塑膠凳子上,用力往下一按,很輕鬆就把瓶蓋起了開來。

拿起啤酒蓋看了一眼,發現裡面一個字都沒有。

這才想起來現在這個時間,啤酒、飲料,已經沒有“再來一瓶”和“謝謝惠顧”了。

想到這一點,突然感覺喝啤酒飲料的樂趣少了一大半。

當年孟時在小賣部最高的記錄——整整抱走了五瓶沒有蓋子的冰紅茶。

想起這種零碎小事,孟時嘴角不由露出了笑容。

沿著杯壁壓著啤酒沫,慢慢的倒了一杯啤酒。

噸噸噸一口乾了。

再給杯子裡滿上帶沫子啤酒,小小的砸吧了一口。

“哈~”

舒服了。

夏天和空調、冰啤酒太配了。

抬頭看了眼牆上的小板子。

小館子的選單是用筆寫在一塊小板子上。

小老頭每天早上出門買什麼就寫什麼,具體一天賣什麼沒個定數,全憑的是緣分。

沒有在板子上找到西瓜。

可惜了。

不然再來半個冰鎮西瓜,直接抱著用勺子擓著吃,想想都讓人覺得美。

孟時打量並回憶著關於這家小店的種種回憶,小老頭端著醬骨頭從廚房出來了。

他的衣著打扮的和孟時沒有什麼兩樣。

孟時穿個大褲衩加背心,翹著二郎腿、舉著啤酒杯不著四六的靠在牆上,目光渙散的像個無所事事的懶散二流子。

而穿著同款的小老頭,活脫脫星爺電影裡的火雲邪神的翻版。

總之,此刻的老少倆看著都不像什麼好人。

小老頭把盛在盤子裡醬紅色的大骨頭放在桌子上,對於用小型三腳架固定在桌子上的相機,並沒有像孟時意料中那樣感到好奇。

因為他孫女就一天天舉著個相機到處拍,說是用影片的方式記錄分享生活,叫握……握什麼來著?

洋文,記不住了。

雖然小老頭不是很懂,但感覺挺有意義,當然如果孫女能多拍拍他那就更好了。

唉,妮子長大了和自己沒有小時候那麼親了。

現在的年輕人可真是趕上好時候了,小時候就算放開了想,也想不到短短几十年國家就發展到了這樣的地步。

有時候夜裡睡不著躺在床上,想起點煤油燈的光景,再看看現在的四九城,感覺就跟做夢一樣。

小老頭看孟時年輕又沒有活力的樣子,不由的在心裡感慨了一番時間如流水。

確定之前沒有見過之後,於是開口說到:“炸醬麵要等半個小時,不能催。”

他家的醬是小碗幹炸,現做的,炸一次就一家人吃的量,不像一般飯店一次炸一大鍋。

他今天買完菜回來,又去公園下棋下到十點多,然後一琢磨天也不早了,索性中午就沒開門,所以到現在還沒開火呢。

小老頭現在開店更多就是圖一樂,消磨消磨時間,不為賺錢。

孟時想說“你是不是又下棋去了”,話到嘴邊又忍了回來。

在這裡,兩人第一次見。

不過另一個世界兩人關係很不錯。

每次小老頭喝醉了,總愛開玩笑要把孫女安排給孟時,而且張口就要把衚衕裡的院子給孫女當嫁妝。

小老頭這人死摳,喝他兩口自釀的酒都心疼,這種批話孟時自然不會當真。

不過每次說起這個話題,只要老頭的兒子在,總會被嚇的一張臉煞白。

攤上這麼個爹,談笑間女兒和院子都要白給了,他沒當場抽過去算是心理素質過硬。

想起這事,孟時忍不住咧嘴樂了。

老頭看孟時也不回答他,光舉著啤酒杯在那傻樂,眼神都變了。

用他孫女的話說:這人看起來不太聰明的亞子。

孟時感受到了小老頭看二傻子的目光,不以為意,依舊咧著嘴笑呵呵的說道:“兩樣面切條,面要鍋挑的。”

“鍋兒挑”指的是面直接從鍋裡起來不過冷水,端上來的時候呼呼直冒熱氣。

老頭微微有些詫異,這笑起來跟個二愣子一樣的小子有點門道——無論冬夏,炸醬麵鍋挑的最地道。

大部分人知道麵條過冷水勁道,但是鍋挑的面掛醬,味道足,香。

不過老頭可不會跟其他飯店老闆一樣,抬手奉承一句“您會吃”。

他點了點頭表示自己知道了,就徑直去了廚房。

孟時看他這幅樣子都不稀的理他。

老頭面相核善,板著臉不說話的時候,屬於“今天我要打死在座的各位,或者被各位打死”那種型別。

但混熟了之後其實嘴特貧,人也隨和。

這小老頭明明是個老小孩,但平時卻偏偏喜歡擺出一副高冷的做派。

這是病,灌他三兩菊花白下肚也就治好了。

不過現在可沒空管他,眼前的醬骨頭太饞人了。

孟時看著醬紅色的骨頭心裡歡喜的緊,也不拿筷子,直接對著醬骨頭上手,拿起來啃下來一塊帶著筋的肉。

還是熟悉的味道。

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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