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羅米修斯來到了這個海邊的人類聚落中。
剛一來到這裡,他就被眼前的景象驚呆了。
按照正常的命運,白銀人類現在應該如同無知無覺的野獸一樣匍匐著生活,做一群快快樂樂的懶狗,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起,然後等待著食物自己從大地上長出來。
這並非誇張。事實上,在蒼茫大地上,其他散落著的白銀人類無一不是這麼生活的。因為眾神已經給予了他們慷慨的恩賜,他們只需要這樣無憂無慮地生存下去,直到那終焉之日到來。
而發展文明,開啟靈長之世的任務,會由普羅米修斯創造的新人類來完成。
這是命運既定的軌跡,也是曾被普羅米修斯預見的未來。
但是,這樣的未來,卻在這群小小的白銀人類身上被打破了。
他們並沒有束手等待神明的恩賜,而是點燃火種,頑強地開創了屬於自己的未來。
他們已經學會了製造工具,燒製陶土,打磨石塊,製造出各種各樣的器具,以便日常生活中使用;
他們已經通曉了最基本的文字,逐漸學著用壁畫記錄下生活中的大事,甚至已經有了音樂和詩歌的雛形;
他們馴化動物,讓狗來守家,以畜力代替人力耕種;將多餘的食物收集起來,釀造起了葡萄酒,製作了肉乾和果脯,作為節慶時的享受。
是的,節慶。
這群白銀人類甚至已經有了節慶的概念,每當月圓之時,潮汐翻湧,男男女女們便會相聚在一起歌唱舞蹈,他們彼此親吻摟抱,宣洩著原始的衝動。
白銀人類並沒有太多道德和倫理的約束,當他們相互看對了眼時,便會牽著手一同走進小樹林裡,一邊享受著最為原始的歡愉,一邊高聲呼喊著阿瑞斯的名字。
他們認為繁衍是神聖的,而阿瑞斯作為將他們帶出了黑暗的偉大賢者,為了表示對他的尊崇,白銀人類們便將這一神聖的過程視作了對於這位全知賢者最誠摯的獻祭和奉獻。
因此,他們會在歡愛時呼喊他的名字。
“阿瑞斯!”
“阿瑞斯!”
“阿瑞斯!”
這可大大出乎了普羅米修斯的意料。
如今時代的眾神,對於人類並不重視,他們只是將其當作了和自己有著相似形貌的野獸,而並不認為人類是足以和眾神比肩的智慧生命。
阿瑞斯盡心盡力地教導、幫助人類,這種行為,放在眾神的眼中,大概就類似於一個孩子在給自己的娃娃們精心打扮,和他們一起過家家。
然而在普羅米修斯看來卻是不然。
他能明顯看出,阿瑞斯對於這些人類,是真正傾注了心思和情感的,絕不是隨便玩玩就算。
可他實在想不明白,除了和人類有著深厚淵源、命運交纏的自己,為什麼還有神那麼喜歡人類呢?
難道他也有天生愛人的能力?
等等!
普羅米修斯忽然想到自己夢中見到的那個可怕未來。
一開始,他並不認為那個屠戮眾神的魔鬼會是阿瑞斯,即便宙斯之子,戰爭之神,這兩點阿瑞斯全都對上了。
因為在他看來,阿瑞斯粗魯野蠻,任性暴躁,絲毫沒有作為神明的自覺,總是一味地想著用暴力去解決問題——偏偏他還沒什麼力量可言。
而且預言從來具有迷惑性和欺騙性,有時你所看到的未來,只是命運想讓你看到的未來。
但阿瑞斯的改變,卻讓普羅米修斯動搖了。
從他對白銀人類的用心程度來看,阿瑞斯毫無疑問是像自己這樣,深愛著人類。
那麼,會不會是因為這樣的愛,讓他走上了極端,最終選擇屠戮眾神,為人類贏取一個不被束縛,不被控制的自由未來?
普羅米修斯覺得很有可能!
他知道,恨意難以長久,愛卻能夠輕易地走向極端。
因為對人類的愛,所以憎恨著將人類當作玩具、隨意擺弄的諸神,因此萌生了殺光眾神,讓人類能夠掌握自己命運的想法。
所以,阿瑞斯才會最終變成預言裡那個恐怖的大魔王。
這不就對上了嗎!
普羅米修斯心中一陣激動,越發覺得自己是猜中了真相。
就在這時,一個白銀人類來到了他的面前,禮貌地對他說到:
“尊敬的先知者,請隨我來,我們的賢者閣下想要見你。”
……
普羅米修斯跟著白銀人類來到了石頭宮殿之中。
剛一進了這間宮殿,普羅米修斯便看到了端坐在王座之上的阿瑞斯。
他穿著白色的託加長袍,頭頂戴著橄欖枝編成的翠綠花環,容貌英俊,身材勻稱而修長,看起來整個人都洋溢著一種神聖的氣質。
阿瑞斯見到普羅米修斯到來,當即頷首一笑,張開雙臂歡迎道:
“偉大的普羅米修斯,先知者,奧林匹斯神山上最具智慧的神明,我歡迎你來到我的國度。”
看著他這副模樣,普羅米修斯簡直要驚呆了。
這特麼是怎麼一回事?
阿瑞斯不是個莽撞粗魯,讓人生厭的武夫嗎?什麼時候變得這麼有禮貌了?
他此刻的感覺,就好像看到身邊某個頭髮染得花裡胡哨的古惑仔,忽然有一天戴著一副金絲眼鏡,衣冠楚楚地扮起了斯文一樣。
普羅米修斯不由得想問,是不是神王陛下把你扔下神山的時候,不小心把腦袋給磕壞了?
阿瑞斯揮了揮手,示意那名白銀人類先行退下。
白銀人類聽命退下,很快,空蕩蕩的大殿裡便只剩下了阿瑞斯和普羅米修斯兩個人。
普羅米修斯看著那名畢恭畢敬,對於阿瑞斯無限尊崇的白銀人類,心中的疑惑更甚,他不由得上前一步,疑惑地問道:
“阿瑞斯,為什麼,為什麼你要幫助這些白銀人類呢?為什麼您要授予白銀人類那些寶貴的知識,指引他們踏上文明的道路呢?”
阿瑞斯瞥了他一眼,沒有立刻回答這個問題。
他起身走到櫃子邊,取了兩隻陶碗,給自己和普羅米修斯各倒了一碗白銀人類自己釀造的葡萄酒,將其中的一碗推至普羅米修斯的面前。
“嚐嚐味道。”
普羅米修斯看著陶碗中玫紅色的酒液,就賣相和氣味來說,相較於特供諸神的神酒遠遠不如。
但對普羅米修斯這種十足的人類愛好者來說,品嚐這種美酒,對他來說並非不可接受的事情。
於是普羅米修斯舉起陶碗喝了一口,風味獨特的酒液滑過喉嚨,酒精帶來一陣愉悅的感覺,讓他忍不住讚歎道:
“十分的新鮮,非常的美味。”